航空“價格聯盟”或惹壟斷官司
2008-7-30 14:0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反壟斷法》對航空業的影響不是很大,華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旭接受采訪時說,因為航空業的門檻本身就很高,外資入股不能超過25%,而且航空業的注冊資本要求也比較高,因此中國的航空業目前還談不上壟斷。
不過,雖然航空業形成壟斷市場的機會不大,但航空價格聯盟在《反壟斷法》中也被列為了壟斷行為,“現在大家還處于觀望狀態,但為了維護消費者利益,以后肯定會有人以此來展開訴訟! 李旭指出。
長期以來,國內的航空公司通過不定時的“價格協議”來達成一定航線的“價格聯盟”,是國內航空業內“公開的秘密”。
國內各家航空公司往往會對國內主要城市的機票價格進行過協商,口頭形成了一個“價格聯盟”,但是這一聯盟會在一段時間后被某一航空公司打破。這之后,其他航空公司就會聯手對“破壞規則者”進行懲罰,并逼其回到談判桌前,再制定一個新的聯盟。
此前,中國民航局雖然負有監管責任,制定了相關的監管機制和處罰措施,但總因為監管人力的限制而“有心無力”。
據了解,美國和歐盟對于航空公司之間的“價格聯盟”、“價格卡特爾”都有相關的處罰措施。2006年2月,美國司法部開始在全球范圍掀起航空業價格壟斷調查,對歐美一些重要航空公司進行突擊檢查。英國航空和大韓航空都因涉嫌與其他航空公司合謀操縱國際航空業貨運和客運價格,被處以3億美元的巨額罰款。而歐盟委員會也曾對航空公司之間的各種聯盟形式進行過多起反壟斷審查。
在美國,航空公司還可以尋求在某一方面的“反壟斷豁免”。美國大陸航空公司昨天表示,近日與美國聯合航空公司和其他八家“星空聯盟”成員向美國交通部提交申請,要求美國大陸航空公司加入九家反壟斷豁免公司的行列。如果得到批準,美國大陸航空公司才能與美國聯合航空公司以及其他已經獲得反壟斷豁免的“星空聯盟”成員開展緊密合作,提供更具競爭力的航班安排、機票價格和服務。迄今為止,美國交通部共批準了超過20個反壟斷豁免申請。
世民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楊繼春指出,與國外的反壟斷調查機構不同,目前我國《反壟斷法》的相關監管機構有三個,分別是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發改委,而這三個機構的職責劃分還不是很清楚,有很多地方可能會有重合,比如價格壟斷或聯盟可能會涉及三個部門的監管范疇,應該盡快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