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新規 托運行李不許帶鋰電池
2008-8-18 10:5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8月17日 記者今天在民航甘肅空管分局了解到,為全力保障奧運會順利舉行,確保空防安全,避免不安全事件的發生,民航部門對旅客攜帶鋰電池乘坐飛機做出新規定:從今天開始,旅客在托運行李中不允許夾帶鋰電池,但乘坐飛機可攜帶2個備用鋰電池。
據了解,這個新規限制的范圍僅僅是在“托運行李”中,不包含“隨身攜帶行李”。新規進一步解釋說,航空旅客在托運行李中不再允許夾帶任何鋰電池,但可以攜帶為個人自用的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電子裝置。同時,新規中允許旅客攜帶等質總鋰含量不超過25克的鋰離子電池,而且,旅客在做好保護并能防止短路的情況下,還可在手提行李中攜帶。
此外,新規定要求旅客每人限帶2個備用鋰電池,并要求旅客對備用鋰電池必須做好保護以防短路,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對其他類型的備用干電池,比如鎳氫電池等,旅客在做好防短路措施后,暫未做任何限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