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工摔壞冰箱后逃跑
2009-10-27 3:0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2月7日,市民楊女士委托一家搬家公司搬家,沒想到工人在搬家時將價值3000元的冰箱摔壞了,楊女士找到搬家公司要求賠償,但對方卻不管。對此,律師提醒,市民在搬家前,最好跟搬家公司之間簽訂相關協議,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7日上午,市民楊女士向記者反映,她找到一家搬家公司搬家,沒想到,工人在搬冰箱時將價值3000元的冰箱摔壞,之后搬家工人開著車就跑了。楊女士找到搬家公司要求賠償,但對方態度蠻橫,說公司車輛已經租出去了,他們概不負責。“在選擇了搬家公司后,因為沒有簽合同,非但沒有享受到方便,反而惹來煩惱!
無獨有偶,市民李先生也反映說,他委托一家搬家公司搬家,“由于當時搬運的東西很多,搬完后我和家人也沒來得及仔細檢查就付了搬家費,直到晚上整理時我們才發現,我愛人新買的首飾不見了,而且衣柜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于是,我找到搬家公司要求其賠償。但是,搬家公司表示,他們沒有現場證據,他們概不負責!
采訪中記者發現,許多市民在選擇搬家公司的時候,總覺得價格便宜就行,往往忽略搬家公司的資質,等到出了問題,再想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索賠,手里又沒有維權的依據。
對此,中銀律師事務所的戴中偉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搬家行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至今都沒有一個行業組織去規范它,自律無從談起。因此,消費者在搬家前應和搬家公司簽訂必要的合同,這樣既有利于促使他們更加負責地工作,又能在發生糾紛時提供賠償的依據。戴律師還建議說,正規的搬家公司應該聯合起來,起草一份規范的合同文本,讓市民更好地接受搬家公司的優質服務,杜絕“黑”搬家公司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