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撤回“零容忍”政策
2009-10-29 14:2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巴拿馬海事管理局(PMA)為迎合《巴黎備忘錄》規定,于本月中旬公布巴拿馬旗船舶缺陷“零容忍”告示,然而遭受巴拿馬旗船東激烈反對,最終在上周末重刊聲明,收回語調過重的警告字句。但有關當局官員重申須保障負責任船東的利益。 PMA當局于本月14日向懸掛巴拿馬旗的7100艘商船發出執法尺度極嚴的“零容忍”告示,警告由當日至年底前,未符合《巴黎備忘錄》規定而遭扣押的船舶,將被即時取消注冊資格。當局亦表明,事先未能查核船舶缺陷,而有關船舶被驗出違反《巴黎備忘錄》規定,負責檢驗的驗船師將被禁止上船執業。
商船海事部專員卡斯尼爾洛上周曾表示,為避免巴拿馬再次出現在《巴黎備忘錄》船旗國黑名單之中,因此發出有關告示。巴拿馬去年排在《巴黎備忘錄》船旗國黑名單的倒數19位。在06至08年期間,每年平均有222艘遭扣押,假如年底前再有30艘船舶被扣押,今年將再次出現在黑名單之中。
巴拿馬法律界人士日前接獲委托,與PMA專員進行會面,并要求后者撤回有關通知過于激進的警告字句。PMA終在上周末重刊聲明,將“即時取消”轉為“可能取消”,但仍保留對驗船師的警告。
卡斯尼爾洛解釋道,重刊聲明的目的在于避免外界對聲明產生誤解。他重申,當局有責任保障負責任船東的利益,驗船師亦有義務仔細檢驗船舶,盡可能維持巴拿馬作為船旗國的良好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