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范圍經營性業務實行特許經營
2009-5-12 22:4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中國民用機場協會首次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中國機場行業發展藍皮書》(下稱藍皮書)。據藍皮書透露,機場范圍內的餐飲商業等經營性業務將實行特許經營。
據藍皮書透露,2008年國內機場實現營業利潤12億元,同比下降73%。機場協會預計2009年下半年國內航空運輸增長將逐步恢復,但全年整體達到10%增長仍有一定難度。
要與城市商業同質同價
在藍皮書中,機場協會首次承認,“以單一的高租金、高物價為特征的針對高端旅客的商業服務模式已成為沉重的包袱,為社會公眾所詬病。機場商業要跨越到與城市商業同質同價的階段!
協會認為,機場商業應確立起通過低租金、平價、薄利多銷等手段大幅提高商業經營額提成的新型機場商業經營模式。
記者注意到,在4月21日國務院批準公布的《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中規定,機場范圍內的零售、餐飲、地面服務等經營性業務,機場管理機構及其關聯企業不得參與經營,而是通過采取有償轉讓的特許經營權方式交由專營公司經營。
據了解,2005 年民航總局批準了首都機場、上海機場、深圳機場和廈門機場進行特許經營權試點,而白云機場目前仍采用大一統的運營模式。對此中信建投分析師李磊認為,實行特許經營后,一方面機場管理機構獲得較高的盈利水平,另一方面也維護了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