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外資快遞巨頭表示新《郵政法》將提升成本
2009-6-12 11:4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四大國際快遞巨頭DHL、聯邦快遞、TNT和UPS的代表“亞太速遞商論(CAPEC)”向網易財經表示,新《郵政法》國內信件業務不對外資開放的規定,將嚴重影響外資快遞企業在中國的布局和戰略發展。
CAPEC中國首席代表姚欣認為,“這一規定不利于鼓勵公平競爭,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在國內信件業務方面把一些服務質量好的企業排除在了市場之外”。
不利于外資降低成本
據了解,目前外資(包括合資)快遞企業在國內快遞市場的業務量的市場份額不足2%,其成本高、收費高是主要原因之一。
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運營總監惲綿介紹說,外資不得經營信件業務這一規定不是新《郵政法》的新規定,老郵政法也有同樣的規定,而且出于保護信息安全的考慮,這在世界各國都是慣例。
姚欣認為,雖然這不是新規定,不會對現有業務產生大的影響,將嚴重影響外資快遞企業在中國的布局和戰略發展。他介紹說,對于所有快遞公司而言,前期的網絡建設投資都是巨大的。網絡建好后,“邊際成本”是逐漸遞減的,即投遞一件物品所耗費的成本跟投遞十件物品所耗費的成本差別不大。因此新《郵政法》明確規定外資不得經營信件業務,將大大提高外企快遞企業在國內業務的成本。
入世承諾之爭
對于歐盟商會對中國在此領域“貿易保護主義的擔憂”,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解釋說:這一規定與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的承諾是一致的,不存在對外商設置新的投資和貿易壁壘問題,不會影響在華的外商投資快遞企業現有經營業務的發展。2001年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就快遞業對外開放的承諾在《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中作了明確規定,即承諾對外開放快遞服務,但“現由中國郵政部門依法專營的服務除外”。
中國快遞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對中國入世時此條承諾解釋說,由于中國加入WTO較晚,國內快遞市場發育不成熟。相對于發達國家的快遞企業來說,中國的內資快遞企業還處在弱勢地位。
申通快遞市場總監夏祖彬表示,這條規定有利于保護還很弱的國內企業,但是這只能暫緩外資的沖擊,從長遠來看,隨著內資企業的成長,這一塊業務最終還是要放開。
對于“外資不得經營信件業務是國際慣例”的說法,姚欣說,據他所知,主要的市場經濟國家似乎沒有這樣的限制,并反問:如果你了解情況,請一一舉例。據悉,CAPEC還對日本的類似法律規定“抗議”過。
根據姚欣提供的資料,亞太速遞商論壇成立于1996年,在亞洲地區代表世界上四家最主要的綜合航空速遞公司(DHL-敦豪、FedEx-聯邦速遞、TNT-天地和UPS-聯合包裹)。主要職責是“和各國政府和監管機構聯絡,保障航空速遞業的權益,同時也積極促進中國及亞太地區的所有國家的貿易發展和經濟增長”。公開資料顯示,該機構和上海海關、深圳海關以及商務部都有良好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