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船舶抵押登記法實施
2009-6-18 2:3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落實船舶工業調整振興規劃,拓寬船舶建造企業融資渠道,規范建造中船舶抵押權登記行為,中國海事局日前頒布實施《建造中船舶抵押權登記暫行辦法》。
該《辦法》指出,申請辦理建造中船舶抵押權登記應主要滿足以下條件:抵押人獨立擁有被抵押船舶的所有權。作為抵押物的建造中船舶,如為分段建造的,應該已經完成至少一個以上的船舶分段并處于建造階段;如為整體建造的,應該已經安放龍骨并處于建造階段。作為抵押物的建造中船舶價值由具備資產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并經抵押人、抵押權人書面確認。
據悉,建造中船舶抵押擔保的債權不得超過其申請抵押權登記時的評估價值,對于超出部分,不予辦理登記。對于建造中船舶價值大于所擔保的債權,或隨著工程進展船舶價值顯著增加而再次設置抵押,并申請辦理建造中船舶抵押權登記的,可進行登記。
《辦法》要求,已設置抵押權的船舶在交船前,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申請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當船舶建造完畢,船舶所有人申請辦理新造船舶所有權登記時,應當主動說明船舶在建造過程中的各種登記及注銷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