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行業到底應該誰來管?
2009-6-22 11:1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最近有消息稱,某省發改委公布了一個“物流業調整和振興專項投資申請項目名單”,媒體發現名單里的十幾家企業只有一家是A級物流企業,主業是物流業的僅有3家,與發改委當初設定的選拔標準———“按照扶大扶優扶強和發揮龍頭企業作用的原則”不符。而且發改委在操作此事的過程中沒有與該省物流的牽頭主管部門———省經委下面的“現代物流業發展工作領導辦公室”,以及該省的物流與采購聯合會進行過任何協商。
中國物流時至今日,行業的主管部門不少,屬于典型的“多頭管理”模式;這些各自為政的部門之間,甚至形成了博弈的關系。
“多頭管理”普遍存在實際上,物流的“多頭管理”是從上至下,從中央到地方的普遍現象。物流行業在上邊歸口不一,在不同的省也有不同的歸口,如在北京歸北京市商務委員會主管,在湖南歸湖南省經濟委員會,在深圳歸深圳市交通局等等。中國物流學會副會長王佐告訴記者,這并不是隨意的安排,而是由于各地物流發展的不同狀況,以及各地政府對物流行業的不同認識形成的。簡單地說,比如有的地方商貿物流比較發達,就形成了由商務部門來主管物流的局面;有的地方港口業比較發達,那么就由交管部門來牽頭管理物流。
2005年,國家發改委啟動全國現代物流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要求各地政府建立物流聯席辦制度,由發改委來統籌管理物流行業。這樣難免會與各地之前的管理體制產生碰撞,引發矛盾。而且今年物流業被國家列入十大振興產業了,發改委獲得的項目審批權和投資分配權相對比較多,對物流企業產生了較大的吸引力,勢力籌碼也在擴大,因此各地的發改委與經委、經貿委或交管部門形成了一種博弈。
“多頭管理”帶來發展障礙
對于“多頭管理”,企業的感受怎樣?記者采訪了幾位物流企業的負責人。一位老總表示對此比較頭疼,最近涉及物流管理的好幾個政府部門都有扶持物流業發展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企業忙著到處打聽情況,跑部委,給多個部門遞送材料,“有棗沒棗打一竿子”。其中難免存在“貓膩”,有時候企業本身的資質是否完全符合要求并不重要,哪個部門“有人”倒是成為事成的關鍵。
另一位老總則表示,整個物流行業都處于“沒人管”的狀態,大家都管等于誰也管不了。行業協會雖然一直在在操辦和協調,但它并不能代替政府部門行使職能。
還有一位負責人認為,物流本來是一個跨行業、跨地區的產業,不可能由哪一個部門單獨進行管理,所謂的“多頭管理”是正常的,企業只能適應。但是希望各個部門要保持物流發展的“順暢”,不要“找碴”。
這些意見多少都體現了企業對目前物流業管理現狀的不滿。今年3月,物流業被列入國家十大振興產業之一時,天津大田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樹生接受采訪時也曾表示,對物流業的多頭管理給中國物流業的發展帶來了很大的障礙。
中南林業大學物流學院院長王忠偉向記者表示,物流是一個系統,牽涉到運輸、搬運、儲存、保管、包裝、裝卸、流通加工和信息系統等多個方面,而且不同產業領域的物流具有很大的差異性,“條塊分割、多頭參與”的管理模式,容易造成各自為政,有關政策不配套,甚至政策的出發點可能是為了行業或部門利益的最大化,而很少去考慮行業整體的發展,從實際效果來看,往往一些看似好的政策,實施的效果卻是制約行業發展,也造成物流行業的內耗。
理順關系無為而治王佐分析,目前國內對物流行業普遍有兩種管理方式,一種是由職能部門管理,一種由綜合協調部門來管。他認為,從物流行業的屬性來看,后者更加合理,同時難度也比較大。發改委牽頭的物流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了各部門之間的對話機制,就體現了這種思路。
企業也表達了類似的想法。王長田建議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牽頭,整合涉及物流產業發展的各部委,包括商務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國家稅務總局等各相關單位,成立國家物流發展綜合領導辦公室,在制定物流發展規劃的同時,出臺具體實施措施,對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推動全行業健康發展。
“政府既要理順關系,又要無為而治。”王忠偉說。“所謂理順關系,可以考慮設立權威的物流協調機構,凡是大的物流政策的出臺,均由該機構統一發布。當前我國各級政府中有物流辦或者類似的機構,但往往一些政策的出臺,物流辦不能夠很好地發揮作用。要使物流辦真正能夠辦物流的事,要正確處理好物流辦與行業協會之間的關系。”
所謂無為而治,王忠偉表示,物流產業的發展本質上是一種市場行為,有其內在的規律性。政府制定了政策和搭建好平臺以后,市場就會在其內在規律的驅動下使物流產業得到良好發展。美國、日本、德國等物流發達的國家,政府雖然沒有集中統一的物流專職部門,但其市場成熟規范,而且他們是小政府大社會的社會運行機制。“雖然由于經濟基礎不同、經濟環境不同,他們的一些成熟經驗不一定適合于我國,但多少有一些是可以借鑒的,如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物流市場網絡體系、完美物流法律法規、以及發揮行業協會的權威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