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鞏固港金融貿易航運中心
2009-6-26 0:2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2003年6月,內地與香港簽署了《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此后,內地與香港又分別簽署了六個補充協議,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主要方面對香港做出優惠安排。據知,CEPA是中國國家主體與其單獨關稅區香港之間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也是內地對外簽署、全面實施并完成WTO審議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議。 中新社報道,國家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六年來的實施情況表明,作為當前內地所簽開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貿易協議,CEPA是“一國兩制”基本方針的成功實踐,是內地與香港制度性合作的新路徑。今后將在CEPA框架下加強內地與香港經濟的全面合作與交互,鞏固香港金融、貿易、航運三個中心地位。
CEPA六提前10月實施
統計顯示,CEPA簽署6年來,香港GDP年均增長6.3%、股票市值年均增長13.4%、商品零售總額年均增長9.6%、與內地進出口總值年均增長18.4%。據港府評估,2004年—2008年,CEPA服務貿易優惠措施為香港居民創造4.3萬個職位,特別是內地“個人游”訪港旅客給香港帶來了584億港元的額外消費。
為支持香港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幫助香港業界更早利用《CEPA補充協議六》之優惠措施進入內地市場,中央政府已決定將《CEPA補充協議六》實施時間提前至今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