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汽聯姻德國曼 開創合作新模式
2009-7-25 3:24: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記者李衛衛
一向低調的中國重汽,上周向重卡行業 “投擲”了一顆 “重磅炸彈”。
7月15日,它與來自德國的全球第三大重卡巨頭曼簽訂了長期戰略合作協議。曼通過認購中國重汽上市公司可轉債和受讓股份,成為重汽的“小股東”,擁有其25%股本加一股的股權。
事前無征兆
此消息一傳出,行業一片嘩然。不少人驚呼:重汽把消息捂得真嚴實,之前居然沒有走漏一點風聲。的確,與國內一些企業與外方合作 “只見打雷,不見下雨”相比較,重汽在此次合作的 “保密工作”上,的確做得相當到位。
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關于重汽和曼的聯姻,也有人士在半年之前就看出了端倪。1月初,某重卡分析人士就曾寫過一篇 《中國重汽引進的戰略合作伙伴——德國曼》的文章,其中就預測,雙方合作的第一個項目應該是發動機。
無奈,當時看到的人,基本上都一邊倒的持懷疑態度。所以,這則消息就迅速淹沒在了行業內的眾多熱點話題之中,沒有引起任何波瀾。沒想到,時隔半年,幾乎沒有人相信的“傳言”居然成了真。
其實,眾人之所以對重汽與曼之間的合作傳聞如此 “不看好”,也是有理有據的。從重汽一方來看,其與沃爾沃以50:50的股比成立的合資公司——濟南華沃貨車有限公司,雖然經營狀況 “不死不活”,但是因為雙方合作期限未到,沃爾沃不能輕易撤出,所以至今尚在存活中。
“既然重汽已經有一位外方合作伙伴,它又怎能撇開這位 ‘正室’再娶‘新人’?再說,沃爾沃也不會答應。重汽受此牽制,再談合作談何容易?”一位行業人士的話代表了當時多數人的看法。
拋開重汽這邊的阻力不講,曼一方也并非沒有 “負擔”,甚至關系更為錯綜復雜。一方面,其早在數年前即開始與陜汽進行技術合作。陜汽目前的主力車型——德龍F2000正是引進了曼F2000的技術。另據知情人透露,陜汽也并未中斷與曼商談合作事宜。因此,一直以來,曼在中國的緋聞對象都是陜汽。
除此之外,曼在中國還與金華的青年汽車有著合資關系。雖然雙方的合作目前主要集中在客車領域,但青年汽車也已開始進軍重卡市場。作為既有的合作伙伴,曼當然也被認為是其開展重卡技術合作的外企首選。
“曼在中國的合作關系如此復雜。若再與重汽另外建立合作關系,很多人都覺得不可思議!痹撊耸空f。
合作誠意濃
可是,不管有多少人不相信,該發生的還是發生了。不僅如此,雙方此次合作的廣度和深度更是超乎想像。一位汽車行業分析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就認為,從目前披露的資料來看,“這樁合資買賣透露出合資雙方前所未有的誠意!边@種看法也得到了重卡業界的普遍認同。
在重汽和曼此次合作之前,國內商用車企業與外方的合作,大多數都只停留在產品合作和建立合資公司的層面。而這次曼卻采用了入股的方式,參與到重汽未來的發展決策中,雙方進行深度戰略合作的意愿非常明顯。
根據雙方簽署的合作協議,曼此次除了成為重汽的戰略股東,還將向其提供先進的生產技術,包括改善設計及制造水平、更新制造設施,建設新生產線等。除此之外,重汽還同時獲得了曼完整TGA卡車、多款發動機及相關零部件在中國的獨家技術許可。這也與之前一些國外商用車巨頭在與國內企業建立合作關系時,在關鍵技術和品牌等問題上的 “寸土不讓”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相關的行業分析師向記者介紹說,之所以時至今日國內尚無成功的重卡合資案例,其中有相當一部分的原因就在于,在一些合作關系中,中外雙方的信任感不強,合作誠意不足。一些國外商用車巨頭甚至還有將合資企業當做其在華 “加工廠”的嫌疑,國內企業很難真正取得核心技術。此前,重汽與沃爾沃的合作,就多多少少印證了這一點。
而此次曼的態度則與沃爾沃截然不同,除了在技術引進上表現出前所未有的 “大方”之外,其在認購重汽可轉債和受讓股份時的出價,也是明證。相關人士分析,此次曼以重汽過去60日平均股價的16%左右溢價購買其股票,交易總價高達60億港元,使重汽獲得了充裕的現金流補充。
另外,在協議中,重汽僅付出了不到9億元就得到了曼D08、D20、D26全系列發動機技術,車橋、分動器和駕駛室等總成,TGA整車技術以及曼在卡車服務和技術提升上的支持。如果重汽在未來的3~5年將這些技術進行消化吸收,每年的產值可能都不止9億元。更何況現在這筆錢還要分6年付清。甚至可以說曼向重汽轉讓技術簡直就是 “半賣半送”。這樣的態度,只能用非常有誠意來理解。
而重汽方面為了顯示自己合作的誠意,則專門向香港聯交所申請首次豁免公眾持股比例低于25%,并獲得通過。以此保證雙方協議中規定的:在17人董事會中,曼擁有其中的4個席位,其中1名作為執行董事,負責合作項目。
開創新模式
在國內乘用車領域,合資多采用中外雙方以50:50的股比建立合資公司的模式,而且都比較成功。但這樣的模式被 “移植”到商用車領域之后,卻無一例外以失敗告終。因此,國內商用車企業也在積極尋找一種更適應行業發展實際,可以實現中外雙方互利共贏的新合作模式。而重汽與曼的此次合作,無疑也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
此次重汽和曼合作的實現,是通過曼購入中國重汽股權的方式。但此后,重汽仍然是公司的大股東,擁有絕對的控制權,曼則作為小股東參與重汽發展,并能夠從其利潤中按照股比獲得分紅。
據了解,我國的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明確規定:在汽車整車中外合資企業中,中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0%。而在具體的操作中,外方為了在合資企業中掌握更多的 “話語權”,都不愿意在股比上面作出讓步。因此才出現了在合資車企中,中外雙方股比普遍為50:50的狀況。雖然股比相當,但事實上,外方因為手握技術和產品的核心 “砝碼”,一般都較為強勢。直接表現就是:不管是引進產品,還是價格多數都由外方拍板。
而國內乘用車的消費市場與國外并無大的不同,所以外方依據自己以往的經驗作出的判斷,基本上可以適應國內的現狀。所以,這種以外方作為主導的模式在乘用車領域實施起來頗為順暢。
但是,國內商用車消費與國外不同,決定了其無法成功 “復制”乘用車所采用的合資模式。因為與國外追求質優價高的商用車產品不同,國內的消費者更傾向于一些物美價廉的車輛。如此一來,商用車合資公司從國外直接引進的車型,因為在價格上“曲高和寡”,無法得到消費者的認同,市場表現差強人意。這必然會影響中外雙方的合作。因此,就有人指出,要想改變目前商用車,尤其是重卡領域尚無成功合資案例的尷尬局面,中方在合作中占據主導地位或許是一條出路。
而此次重汽與曼的合作,恰恰是采用中方控股的方式。所以,行業人士也對這種模式寄予了熱望。一位汽車行業分析師就認為,重汽擁有絕對話語權,不但可以充分發揮其對國內市場了解、把握上的優勢,提高決策的科學性;而且還意味著,在今后技術引進過程中,重汽也擁有更多的決策權,這樣使引進的技術更適合中國的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