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物流裝備

高耗能車將禁入運輸市場

2009-9-19 2:09: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本報訊 《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將于11月1日起施行。該 《辦法》實施后,擬進入道路運輸市場從事客貨運輸經營活動的、以汽油或者柴油為單一燃料的國產和進口客貨運輸車輛,都將依據該 《辦法》的規定接受燃料消耗量檢測,不達標的高耗能車輛將不能進入運輸市場。目的是從源頭上控制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制高耗能車輛進入運輸市場,實現節能減排總體目標。
    《辦法》對檢測管理、車型管理、監督管理三個工作環節的組織、實施和操作進行了嚴格規定!掇k法》規定,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對擬進入營運市場的車輛配置及參數進行核查,核查結果作為配發《道路運輸證》的必要條件之一;對已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車輛的燃料消耗量指標加強監督管理,對于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或者經檢測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車輛,不得允許其繼續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據報道,為讓涉及的車輛生產企業有一個充分了解和適應的過程,交通運輸部設定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為過渡期。在過渡期內,一方面,允許未列入 《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或者不符合 《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要求的車型進入道路運輸市場;另一方面,將所有已獲取 《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或者國家 “3C”認證而擬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車輛,按照 《辦法》規定進行全面梳理,最終將符合標準的車型全部以 《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的形式逐批予以發布。
    《辦法》的實施將對做好公路營運車輛節能降耗工作、推動減少我國能源消耗的大局將產生積極影響。(王珊喜)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