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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鹿特丹規則咨詢需時

2009-9-26 2:2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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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付貨人委員會(ESC)總干事賈格特日前在鹿特丹表示,《鹿特丹規則》暫時只獲少數國家簽約,未能達到需有20個成員簽約的最低要求,反映有關公約仍未完善,成員國在本周三的簽約日期后,仍需更多時間進行廣泛咨詢。 
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制訂的《鹿特丹規則》正名為《聯合國全程或部分海上國際貨物運輸合同公約》,剛于本周三在荷蘭鹿特丹進行簽署儀式,現時已有16個成員國已經簽約。不過,UNCITRAL必須完成收集20個成員國簽約,并提交核準書的一年后,有關規則將正式生效,F時文本按計劃安放在聯合國紐約總部,公開予成員國簽署。 
賈格特指出,只有少數成員國簽約,主要由于有關規則仍有太多疑團留待解開,例如早已表明暫時不會簽約的加拿大,仍在向業內人士征詢意見,這是在成員國之間普遍出現的情況。 
《鹿特丹規則》用于取代1968年制訂的《海牙─維斯比規則》和1978年確定的《漢堡規則》兩大國際海運公約,并首次把港口碼頭營運商納入涵蓋范圍之內,亦提升承運人的責任條款和賠償規限。ESC多年來研究新規則對業界的影響,并認為《鹿特丹規則》不足以應付21世紀多式聯運的轉變。賈格特表示,用于取代現有公約的《鹿特丹規則》,應該更穩健、完善和平衡。 
不過,新規則的支持者則認為,暫未簽約的成員國主要是「付貨人國家」,面對國內付貨人沉重的壓力,亦不在意船東國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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