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運用財產保全快捷高效解決爭議
2010-10-5 23:31: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關鍵
財產保全,是指遇到有關財產可能被轉移、隱匿、毀滅等情形,從而可能造成對利害關系人權益的損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將來的判決難以執行或不能執行時,根據利害關系人或當事人的申請或人民法院的決定,而對有關財產采取保護措施的制度。現代企業在日常管理和經營過程中,會經常遇到爭議和糾紛,了解財產保全,正確運用財產保全制度,對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
財產保全的種類。財產保全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訴前保全是指在訴訟發生前,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對有關的財產采取保護措施的制度。其實質條件是:利害關系人與他人之間存在爭議的法律關系所涉及的財產處于情況緊急的狀態下,不立即采取財產保全將有可能使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遭受不可彌補的現實危險。訴訟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了保證人民法院的判決能順利實施,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在必要時依職權決定對有關財產采取保護措施的制度。其實質條件是:存在因各種主客觀原因可能使人民法院將作出的判決難以或不能實現的情況。
財產保全的程序條件。訴前保全的程序條件是,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并提供擔保。訴訟保全的程序條件是,在訴訟中由當事人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或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請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
財產保全的措施。財產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凍結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財產保全的范圍。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請求范圍是指保全的財產價值與訴訟請求相當或與利害關系人的請求相當;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是指本案的標的物,可供將來執行法院判決的財物或利害關系人請求予以保全的財物。
實踐中,被申請人如下財產可以作為保全對象。
1.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戶名必須與被申請人名稱一致)及存款。
2.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在案的、擁有所有權的房產,或者擁有使用權的土地。
3.對外投資的股權、持有的股票、債券及股息、紅利等收益。
4.擁有所有權的車輛。
5.擁有所有權的廠房、機器設備及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貨物。
6.享有的對其他人的到期債權,其他人應付給被申請人的租金等。
7.享有專用權的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
8.其他各類擁有金錢價值和權利的財產。
能夠正確理解前述保全措施的主要內容,依法運用保全策略,可以在訴訟之前進行和解或經調解從而解決爭議糾紛,也可以在訴訟中進行和解或經調解從而解決爭議糾紛,更可以在人民法院對申請方請求予以支持的情形下快捷地執行,從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錯誤的財產保全措施還將產生侵權責任問題,須賠償因錯誤保全造成的各方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