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并發癥”
2010-1-10 15:21: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曾軍山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制度已經于2009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從實施初期的情況來看,有可能引發一些“并發癥”,管理部門不能不加以警惕。
法規的意義就在于規范和引領。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制度實施之后,必將促進整個行業改善服務、優化競爭、調整結構,實現集聚、集約、集優。一些中小快遞企業或可能向大型快遞企業靠攏,利用大型快遞企業的網絡、規模、資金以及聲譽優勢,在大型快遞企業的運作指導下提供服務;或可能以自愿加盟的形式成立新的快遞服務組織,在小范圍內形成一個合理的專業化分工體系,作為集成商為客戶提供服務;或可能以信息服務企業為發起單位,成立中小快遞企業信息中心,通過高效的專業化信息服務達到企業群聚的效果;或可能由行業協會發起設立組織,進行業務開發、信息服務、供需協調,同時擔負起快遞新技術、新知識的開發和推廣工作。不管哪種組織模式,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單一企業的局限性,都最大范圍地整合了資源,都不失為最佳選擇。
癥狀診斷
需要警惕的是可能有害于行業發展的“并發癥”。這些“并發癥”有哪些癥狀呢?根據筆者的調查和研判,大致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恐懼癥”
對許可工作很害怕,認為自己既達不到許可的條件,又沒有辦法可想,更沒有退路可走,背負著沉重的壓力。這種癥狀主要出現在入市不久、少有盈利或者沒有盈利的企業主身上,大多是一些服務網點之類的組織。
二、“迷茫癥”
對許可工作有點搖擺不定,雖然眼下的效益不是很大,可能也不完全具備條件,但是有投入的潛力。擔心的是,投入有沒有價值,能不能產生更大效益。這種癥狀主要出現在入市有一定時間、有一定盈利、有一定基礎,卻沒有自建網絡的企業主身上,大多為小的單一企業或者純粹的加盟企業。
三、“困獸癥”
明知許可無望,但又很不情愿自行關停,抱著賭一把的心態,或滋造事端叫板企業總部,或借故隱匿、扣壓快件,或盜件、搶件擾亂市場,或欺行霸市侵犯消費者權益。這種癥狀主要出現在一貫經營不善、總部控制力較差的企業身上,多為快遞企業區域性總部的一些承包商。
四、“逃亡癥”
覺得企業再怎么運行下去也是困難重重,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好一點的還能夠做些清整、善始善終,差一點的干脆什么招呼都不打就銷聲匿跡,更嚴重的還可能出現企業負責人攜款潛逃、留下一付爛攤子的情況。這種癥狀主要出現在無品牌、無網絡、無誠信、無服務能力的“四無”企業身上,也有可能出現在網絡擴張太快、穩健性不好的企業身上,多為一些名不經傳的快遞服務機構或區域性的企業總部。
五、“賤賣癥”
一些企業也做到了一定的層次,形成了一定的資產規模和品牌價值,但是早就有異動之心,沒有形成最后的決定。許可制度實施之后,面對內外環境的變化,加速了轉業或向外資企業靠攏的步伐。這種癥狀主要出現在有市場、有品牌、有網絡、有資產的企業身上,很可能是一些加盟和直營兼而有之的快遞企業總部。
六、“規避癥”
面對企業在許可條件上存在的困難,不是著力去加以解決,而是投機鉆營,想方設法研究法律、法規可能存在的漏洞,全力規避法律的要件。這種癥狀主要出現在守法不良的企業身上,多為一些新入市或準備擴大業務經營范圍的快遞企業。
對癥下藥
不在于列舉癥狀的多少,隨著形勢的發展和研判的深入,還有很多癥狀我們暫時可能無法估計到。重要的是有的放矢,對癥下藥,分類防范。
防范之本,在于統一思想認識。許可制度的實施,從現階段來看,更多的是規范作用,對企業是有一些影響,但是從長遠來看,有利于改善市場環境,加快產業發展。全行業對此應形成共識,管理部門尤須注意加強思想引導,進一步加大宣講力度,提供法規咨詢,組織企業和法人培訓,讓許可精神深入人心。必要情況下,應該設立咨詢受理機構,開辟咨詢受理渠道,建立咨詢示范樣本,通過典型帶動,提振快遞企業的信心。
防范之要,在于創新監管思維。許可制度實施的最大意義,在于擺脫粗放狀態,促進快遞服務規范、有序發展。因此,管理部門絕對不能為許可而許可,而應該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把維護快遞服務體系穩健性、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作為許可制度實施的根本要求,把推進改革開放、加快體制機制創新作為許可制度實施的重要途徑,把實施科學管理、有效配置市場資源作為許可制度實施的重要方式,把完善法人治理和內控機制作為許可制度實施的著力點,把維護用戶利益、提高服務水平作為許可制度實施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防范之策,在于調整監管方略。許可制度實施的終極目的是釋放和開拓快遞服務的能量,永葆服務卓越。因此,管理部門應當充分考量不同企業的水平狀況,一方面引領企業自覺遵守法治規范,另一方面幫助企業提高自我造血功能。各有關方面都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攜手解決好企業亟須解決的一些問題。當前情況下,尤其需要協調部門政策,加強調查研究,健全聯動工作機制,共商切實可行的推進方案。
防范之力,在于嚴格依法行政。必須維護法律、法規的權威,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對違法違規者公示、警告,嚴格案件查辦、案件審理,實施行政、法律制裁。從現在開始,應把許可制度的實施同企業戶口的建立和誠信系統的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讓一切違法行為無處可施、無處可遁。管理部門的人員應該真正做到系統地而不是零碎地、深刻地而不是膚淺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理解執行許可制度,全面加強對有關問題的研判,全力建設好許可制度的政務體系、預警體系、執法體系、支撐體系,提高駕馭產業局勢、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