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市物流園區的發展模式
2010-11-28 7:46: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王傳雄
我國物流業雖然發展很快,但許多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尚未解決:社會化物流需求不足;物流業專業化的供應服務能力不強;物流基礎設施結構不合理,銜接配套能力差;部門分割、地方封鎖、行業壟斷,對資源整合和一體化動作形成障礙等。
總體來看,我國物流業運作模式粗放,運行效率較低。要改變目前現狀,需借鑒國外發展模式。
從宏觀經濟的角度,物流園區應僅僅存在于經濟中心城市、交通樞紐和工業、商業組織的中心地區。而且,從區域經濟關系及經濟組織特點、物流的發展趨勢和物流園區的總體功能考慮,中心城市應需要相應的物流組織功能區,即規模化的物流園區。
根據國內外與物流園區功能相同或相當的物流基礎設施開發建設的經驗,中心城市物流園區在發展模式上可能的選擇將有四種,即經濟開發區模式、主體企業引導模式、工業地產商模式和綜合動作模式。
■ 經濟開發區模式
物流園區的經濟開發區模式,是將物流園區作為一個類似于目前的工業開發區、經濟開發區或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項目進行有組織的開發和建設。中心城市物流園區的經濟開發區模式,將是在特定的開發規劃、政策和設立專門的開發部門的組織下進行的經濟開發項目。
由于物流園區具有物流組織管理功能和經濟發展功能雙重特性,因此,建立在經濟開發區模式基礎之上的物流園區建設項目,實際上就是在新的經濟發展背景下的全新的經濟開發區項目,而且以現代物流的發展特點、趨勢和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流園區無疑是構筑高效率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與增長質量的新的經濟發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 主體企業引導模式
從市場經濟發展的角度,從利用市場進行物流資源和產業資源合理有效配置的角度,通過利用在物流技術進行企業經營和企業供應鏈管理中具有優勢的企業,由其率先在園區的開發和發展,并在宏觀政策的合理引導下,逐步實現物流產業的聚集和依托物流環境進行發展的工業、商業企業的引進,達到物流園區開發和建設的目的,這就是主體企業引導下的物流園區開發模式。
主體企業引導的物流園區開發模式,要求在城市經濟管理體制、管理機制等制度方面具有大的改革步伐和創新,要求能從中心城市發展和區域經濟發展的高度,培育物流園區發展所需要的實力企業和良好的市場環境。
■ 工業地產商模式
物流園區開發的工業地產商模式,是將物流園區作為工業地產項目,通過給予開發者適應工業項目開發的適宜的土地政策、稅收政策和優惠的市政配套等相關政策,由工業地產商主持進行物流園區的道路、倉庫和其他物流基礎設施及基礎性裝備的建設和投資,然后以租賃、轉讓或合資、合作經營的方式進行物流園區相關設施的經營和管理。
■ 綜合動作模式
綜合動作模式是指對上述的經濟開發區模式、主體企業引導模式、工業地產商模式進行混合運用的物流園區開發模式。
由于物流園區建設項目一般具有較大的建設規模和涉及經營范圍較廣的特點,既要求在土地、稅收等政策上的有力支持,也需要在投資方面能跟上開發建設的步伐,還要求具備園區的經營動作能力的保證。因此,單純采用一種開發模式,往往很難達到使園區建設能順利推進的目的,必須對經濟開發區模式、主體企業引導模式、工業地產商模式進行綜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