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聯盟”號輪被依法扣押
2010-1-14 13:3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在汕頭潮陽港,印度尼西亞籍“勝利聯盟”(英文名“VictoryUnion”)號輪已被廣州海事法院依法扣押16天。法院去年12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要求該輪船東提供金額為170萬美元的擔保。但船東至今尚未回應。
“勝利聯盟”號是載重7萬噸的一艘貨輪,為印度尼西亞加雅蘇門答臘卡魯尼亞航運公司(以下簡稱航運公司)所有。2007年8月31日,韓國三善物流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株式會社)與航運公司簽訂合同,約定租用“勝利聯盟”號輪1年。合同載明糾紛發生由英國倫敦仲裁。其后,航運公司以株式會社違反租約,導致其巨大經濟損失為由,向倫敦提交仲裁申請。株式會社“叫屈”,認為自己不僅向航運公司多付租金133.68萬美元,加上仲裁及利息等費用,預計損失高達170萬美元。
2008年6月18日,株式會社向仲裁庭提出抗辯并提起反訴。2009年12月26日,株式會社發現“勝利聯盟”號輪正在廣東汕頭潮陽港卸貨后,當即向廣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請求保全申請,請求法院扣押“勝利聯盟”號輪,并要求航運公司提供170萬美元的擔保。株式會社隨后提供了扣船反擔保。2009年12月27日,該輪正式被廣州海事法院扣押。
據了解,船舶扣押期間產生的巨額費用都要由船東自行承擔。依據規定,在船舶扣押期間屆滿,被請求人不提供擔保而船舶又不宜繼續扣押的情況下,海事法院將依據扣船申請人的申請拍賣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