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能規模將不再作為淘汰落后標準
2010-3-1 22:18: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知情人士透露,被列為產能過剩行業的部分行業協會2月22日收到文件,這份由工信部牽頭起草的文件明確了產能過剩行業在2010年的淘汰任務,并已于春節假期前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一位權威人士表示,由于該文件是綱領性的,并未對淘汰總量、淘汰的具體執行方式和退出補償機制做出明確說明,具體的實施方案有望于在近期召開的淘汰落后產能會議后繼續細化。
與此前劃定的淘汰落后產能的標準有所不同,在這份文件中,對于落后產能的描述多是從生產工藝角度入手,而非慣用的產能規模。
以有色金屬產業為例,該文件要求,在2010年底前,將淘汰100千安以下的電解鋁生產線、未配套制酸設備的銅冶煉生產線、以燒結鍋為設備的鉛冶煉產能。
這份文件并未細化具體的落后產能淘汰方式,且并未對落后產能退出后的補償做細化描述。這令人擔心淘汰落后產能的執行力度。不過,一位行業協會人士表示,在這份綱領性文件出臺之后,下一步將分解下發今年各產能過剩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省級任務指標,而各地負責該事項的牽頭人已確定為分管工業的有關領導,從主管領導級別來看此次國家出手治理產能過剩的力度將比之前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