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延安:加快制定汽車租賃法律法規
2010-3-22 1:51: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全國人大代表江淮汽車集團公司董事長左延安認為,出臺汽車租賃法律法規,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規定汽車租賃公司對出租車輛產生的事故承擔責任的限度;
出租人應當有權利將承租人非法抵押的車輛無償收回;
出租人應當對承租人在租賃期間車輛的違規罰款具有免交的權利,罰款應當由承租人直接交納;
出租人應當對因出租車輛的性能安全引發的事故承擔責任,出租人應當保障車輛各項性能滿足正常使用,并承擔交車前的檢查義務;
承租人應當承擔合理使用車輛的義務;
對租賃車輛做專門的標識禁止承租人將租賃車輛抵押;
出租人、承租人責任承擔參照《民法通則》、 《合同法》的相關歸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