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運評論:船公司質疑美國國會議員提案
2010-9-27 14:0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HR 6167議案上周公布后,船公司的游說組織世界航運公會(WSC)已對重審美國班輪行業法規體系的必要性提出了質疑。該議案由國會議員James Oberstar提出,旨在收回船公司的反壟斷豁免權。 該公會稱:“雖然近期的服務失調完全是經濟上的原因,但不管怎么說我們已意識到部分貨主協會已表達了對立法修改《航運法》和美國對班輪業的規管體系,特別是廢止海上承運人運價討論權利的支持。HR 6167議案提議對航運法在很多地方做重大改動。WSC不相信這個提議對美國國際商務有益!
在此次提議廢除給予船公司的法律保護之前,歐盟的4056號條例已廢除了船公司在歐洲的集體定價的豁免權。班輪公會已在兩年前在歐洲被解散,不過,聯營體仍得到法律的允許,只要它們符合相關的市場份額要求。
在美國/歐洲航線上的越大西洋同盟協議(TACA)解散后,美國已經不再有傳統意義上的大公會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更多松散制的協議組織。
WSC稱,《航運法》允許在FMC備案的船公司協議組織享有受限制的反壟斷豁免權來討論運價方針以及做出貿易預測。Oberstar的提案則提議廢除船公司的這項權利。
“我們請國會全面考慮廢除這項權利的影響。船公司們認為運價討論權被剝奪將導致更大的運價波動,以及一個更不可預測和缺乏穩定的市場。我們不建議改變。運價波動加劇既不符合貨主的利益也不符合船公司的利益,特別是后者還必須投入數以億計的美元用來購買新船從而更有效率地為美國商貿服務! WSC稱。
“在重審《航運法》的時候不該忘記的是,過去20年里,船公司總是提早多年在運力上投資大把鈔票以適應通常是GDP增長3-4倍的集裝箱貿易增長。此等規模和時間跨度的投資離不開一些能提供保證和可預測性的手段。如果不在運力被真正需求前投資,運輸將受損!
“這場討論的賭注很大。因為如果投資不足的話,就沒有快速解決的辦法! WSC接著說道。 (劉圣琦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