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建設優惠政策
2011-10-20 2:17: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山西太行山農產品物流園區是中共長治縣委、縣政府批準的轉型跨越發展的重大項目之一。加快山西太行山農產品物流園區開發建設,對于促進長治縣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強縣域經濟綜合競爭力有著重要的意義。為了加大園區招商引資力度,促進園區全面開發建設,特制定以下優惠政策:
一、凡入園企業經園區管委會(服務中心)初審,長治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按照 《山西太行山農產品物流園區詳細規劃》投資、建設、運營,享受 “三優先”政策,即:優先享受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優先享受縣級農業產業化扶持資金、優先安排申報農業產業化項目。
二、園區招商項目建設用地,由縣政府統一征用并按法定程序進行出讓。投資方按園區規劃投資建設,縣政府根據投資額予以獎勵扶持。對每功能單元區投資總額在5000萬~1億元 (含1億元)、1億元以上的項目(要求投資強度每畝不得低于60萬元),建成投產后,分別按土地出讓價款的60%、80%予以獎勵扶持。
按照本款規定獲得土地使用權和相應的財政獎勵資金的投資商,必須保證所獲土地用途不變;如果向第三方自然人 (或非國有單位)轉讓所獲土地使用權時,不得改變交易地塊原有用途,并按照新的評估價值和原獲獎比例退還縣財政獎勵部分。
三、園區征地補償在長縣政辦發〔2008〕3號 “長治縣征地補償安置辦法”和長縣政辦發 〔2010〕76號 “關于我縣征地補償標準及辦法相關補充規定的通知”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從優執行如下標準:
園區規劃占地范圍內的涉村耕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合并,統一按征用水澆地的最高補償標準每畝40000元予以補償,其中,60%補償失地農戶,40%補償失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他補償事項仍執行原有規定。
四、園區內道路、水、電、暖、氣和通訊等公共基礎設施由縣政府投資建設;各功能區紅線內由投資人自主投資,免收水、電增容費。縣政府對園區市場的啟動、培育及升級發展予以適度的公益性資金補貼。
五、對入園項目在建設期間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免收。項目建成后需要收費的,屬市級以上收取的,按規定的最低標準收取,屬縣級收取的,5年內先征后返。
六、在園區內新辦的物流企業、獨立核算的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審計、會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以及物業管理、社區服務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經營之日起,前兩年企業所得稅縣留成部分全額返還,第3~5年企業所得稅縣留成部分返還一半。
七、對入園承租經營者3年內免收各項市場管理和運營費用。
八、對一些科技含量高、具備技術創新能力的項目和企業實行重點扶持和特殊獎勵。
九、新入園項目,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完成后,流動資金不足部分可以由縣政府協調縣信用擔保公司在相應的信用擔保額度內擔保解決。
十、對入園項目實行一站式服務,做到“一個窗口對外、一條龍服務”,公開辦事內容、程序和時限,對投資商申報的事項,凡資料齊全、文件齊備的,內資企業在3個工作日內、外資企業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批手續。
十一、對入園企業引進的專家、教授及高級管理人才,縣政府每年給予一定的特殊補助津貼,需要辦理本人及家屬工作協調、子女入學等相關手續的,縣政府協調解決。
本優惠政策從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細則由農產品物流園區管委會 (服務中心)制定。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