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令”并非長久之計
2011-11-18 7:29: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李衛衛
最近一段時間,超速、超員、超載和疲勞駕駛(“三超一疲勞”)整治行動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開。而為了保證此次治理行動的效果,各地可謂是新招迭出。日前,在吉林和河北等省市,交管部門甚至祭出了 “限行令”——禁止臥鋪客車在夜間的特定時段上路行駛。
該規定一出,立即引發了廣泛爭議。司機們覺得,疲勞駕駛容易引發交通事故不假,可單單卡住臥鋪客車,恐怕有失公允。而客運公司則認為, “限行令”延長了他們的運輸時間,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營。
按理說,政府嚴控疲勞駕駛,受益最大的莫過于廣大的乘客?捎忻襟w報道,除了少部分乘客表示擁護和支持外,絕大多數乘客對這種做法并不買賬,認為打亂了他們的出行計劃,浪費了自己的時間。
事實上,爭議倒還在其次, “限行令”還面臨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執行難”。
據了解,臥鋪客車的路途一般都在1000公里以上,若按政策規定,在特定時段必須停車休息的話,一旦在限制行駛前無法把車開到服務區,那就不得不在高速路上長時間停車。而這樣的違規停車,又會面臨運管部門最高3000元的罰款。即便車停在了服務區,那么車上乘客的安置也是一個大問題。
最終,為了執行這一規定,很多司機被從高速“逼到”國道上行駛。如此一來,運輸安全就更加難以保障。
一項初衷為保障司乘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舉措,緣何會 “身陷”如此尷尬境地?
在筆者看來,問題的關鍵就在于,相關部門在政策
制定之初,并沒有從客
運行業和乘客的實際利
益出發,開展廣泛調
研,推出一個行之有效
且兼顧各方的治理方
案,而是選擇了一種
“一刀切”式的做法。
很顯然,這種以
“堵”為主的管理方式,
并不能起到標本兼治的
效果,而僅僅只能保得一時之安。也因此,作為一種暫時性的政令——“限行令”不可能長期施行。那么,等到相關治理 “風暴”結束過后,又該如何對相關車輛疲勞駕駛實施監督和管理呢?
筆者認為,要想真正杜絕疲勞駕駛行為的發生,還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長效機制,而不能僅僅寄希望于“運動式”的專項治理。對此,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通過各種技術手段,來防止疲勞駕駛的作法,或許能為有關部門提供一種全新的治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