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丟失未保價文件 客戶索賠萬元獲賠二百
2011-11-19 8:5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某公司將兩份文件交由物流公司郵寄,而物流公司卻把文件丟失,故其將物流公司告上法庭稱文件極其重要不可復制要求索賠近萬元。近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物流公司賠償200元。
原告訴稱,其交給被告客戶授權證書1份、正版光盤1張(價值85 688.7元)及金額為85 688.7元的發票1張。但被告未能將上述兩份快件送達給收件人,而是將其丟失。客戶授權證書具有唯一性,正版光盤不可復制,快件丟失造成原告實際損失85 688.7元,故請求被告賠償原告實際損失9886.87元。
被告辯稱,快運單中約定,被告對任何快件的損壞或丟失,責任限額為0.5公斤內賠償100元,每遞增1公斤增加10元,累計最高限額為5000元且丟失快件系被告員工在派送期間因快遞車輛被盜而丟失,并非主觀惡意或過失;被告收派員上門攬件時已詢問向客戶是否為禁運物品及貴重物品,但原告趁收派員不備,逃避收寄驗視及保價費用的繳納,故只同意按照快運單中的約定賠償2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以物流快運單的形式訂立快遞服務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作為提供服務一方,應當安全、及時的將郵件送至合同約定的地點并交付指定的收件人,F被告在投遞過程中將郵件丟失,屬于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物流快運條款對被告因郵件丟失所負的賠償責任有明確約定,且原告未對郵寄物品進行保價,丟失的兩份文件都未超過0.5公斤,故被告只應依約承擔200元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