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快遞物品要當場逐件驗視內件
2011-11-23 10:0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通過郵政、快遞行業運輸毒品,是近年來較為突出的一種新型犯罪方式。
為加強對毒品的堵源截流,昨天,省人大常委會上審議的《浙江省禁毒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對快遞物品進行了立法規定:必須當場逐件驗視內件,當場封存,用戶如果拒絕驗視,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就不得收寄。
快遞物品要當場逐件驗視內件
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和一些地方提出,通過郵政、快遞行業運輸毒品是近年來較為突出的一種新型犯罪方式,加強對郵政、快遞行業的管理,對毒品堵源截流至關重要。
為此,《浙江省禁毒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規定,“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提高查驗技術裝備水平!
“對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物品,應當當場逐件驗視內件,如實記錄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和收寄物品的名稱、數量等信息,當場封存;用戶拒絕驗視的,不得收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保存相關信息一年以上備查!
如違反以上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較重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出租房內吸毒,房東須及時報告
草案修改稿規定,“娛樂場所、旅店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建立巡查制度,履行巡查職責,及時發現并報告涉毒可疑情況!
經營服務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販賣、提供毒品,不得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不得為進入經營服務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經營服務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
違反該規定,情節較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至三個月,對經營服務場所罰款5萬至20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罰款1萬至2萬元。
經營服務場所及其從業人員、房屋出租人發現場所內或者出租房內有販毒、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協助公安機關進行調查。違反規定,未報告公安機關的,可處1千至1萬元的罰款。
戒毒治療項目納入公共衛生醫療保障體系
草案修改稿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戒毒治療項目納入公共衛生醫療保障體系!
“戒毒人員在自愿戒毒、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期間的戒毒治療費用,按照省有關規定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范圍!
草案修改稿規定,“吸毒成癮人員被強制隔離戒毒或者被責令社區戒毒的,在戒毒期間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其已經取得的機動車駕駛證應當依法注銷!
“因吸毒被行政處罰或者被強制隔離戒毒、被責令社區戒毒的人員埋在行政處罰執行完畢或者解除戒毒后一年內申領、審驗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提供吸毒檢測報告!保ū疚膩碓矗航袢赵鐖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