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甘泉物流園區投資優惠辦法
2011-1-15 1:0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了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進一步加快甘泉物流園區建設步伐,充分發揮產業聚集和對外開放的帶動作用,根據《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天水市招商引資優惠辦法》(天政發〔2010〕26號)文件精神,借鑒外地經驗,特制定本優惠辦法。
一、用地優惠
1.鼓勵科技含量高、稅收貢獻大的大型綜合性物流企業、大 型城市配送中心、網絡電子商務等企業進駐園區,當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達到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每畝投資強度不低于100萬元時,以每畝土地不低于26萬元的價格公開出讓。
2.從事倉儲、批發、零售、技術服務等業務的企業,當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每畝投資強度不低于80萬元時,以每畝土地不低于30萬元的價格公開出讓。
二、稅收優惠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自投產之日起3年內享受貢獻獎勵:
1.年納稅額平均每畝12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其當年對區財政貢獻的50%獎勵企業。
2.年納稅額平均每畝8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其當年對區財政貢獻的30%獎勵企業。
3.年納稅額平均每畝5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其當年對區財政貢獻的20%獎勵企業。
三、行政事業收費優惠
凡入園企業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應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享受以下減免優惠:
1.免收副食品調節基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消防設施配套費、道路開口費、排污費、水資源建設費等行政事業性
收費。
2.消防審查費,重點消防企業按1元/m2收取,一般企業免收。
四、積極落實國家、省、市相關優惠政策
1.園區將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和《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及其他規定給予企業的優惠政策。
2.園區將落實國家、省、市政府用于扶持企業發展的政策性資金。
五、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對于投資額大、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突出、帶動作用強的重大項目,可通過“一事一議”,給予特殊優惠。
六、本辦法由甘泉物流園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本優惠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