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通過援助造船業新條例
2011-12-16 14:0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歐盟委員會日前通過了關于評估國家援助造船業的修訂條例。新的框架,注重拓展和簡化了關于援助造船創新的規定,這在歐盟國家援助法中是獨特的,并將這些規則的范圍擴展到新的專業細分市場。
新的框架將于2012年1月1日生效。
委員會負責競爭政策的副總裁阿爾穆尼亞說:“鼓勵造船業的創新對這個行業的競爭力是至關重要的。新的規則將有助于在歐洲維持一個專業化的,有競爭力的和創新的造船業!
新框架將現行規則的范圍擴展到內河船舶,以及海上漂浮和移動的離岸工程結構物,并進一步提供關于創新援助的細化規則。特別是,它闡明了對建立創新性項目的資助的過程,符合委員會的做法。
出口信貸和區域援助的規則保持不變。最后,框架不再包含與封閉援助,就業援助和發展援助有關的具體規定,因為他們要么不被用于舊的框架下,或沒有具體到造船業。
框架將適用2年,從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限屆滿后,委員會設想,創新援助的規定,將集成為未來的歐盟國家援助版本,為修訂后的區域援助準則研究和開發,創新區域援助的規定。之后所有橫向規則將需要進行評估。
國家援助行動計劃(IP/05/680和MEMO/05/195)的規定,委員會應評估造船部門是否需要繼續的具體規則或造船部門是否應被國家援助規則管理。在這種背景下,根據7年內申請造船特殊規則的經歷,框架的修訂版和附帶的詳細影響評估側重于確定哪些特殊規定仍然被需要,F行的框架在2004年生效,并于2011年12月31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