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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應早日加入《鹿特丹規則》

2011-3-19 16:40: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大連海事大學校長王祖溫建議,作為航運和貿易大國,我國應早日加入《鹿特丹規則》。
    此前,參與制定《鹿特丹規則》的成員之一,原大連海事大學校長、著名海商法專家司玉琢教授也指出,《鹿特丹規則》體現了“平衡利益、尋求統一、順應時代、促進發展”的宗旨,即將開啟國際貨物運輸的新時代,我國應早日加入。
    據介紹,《鹿特丹規則》歷時10年論證和制定,與現行的《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漢堡規則》等相比,許多內容發生了變化。目前,國際上對規則有兩種評價。一方面,聯合國、歐盟、非洲及許多國際組織都肯定并明確表示支持《鹿特丹規則》。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國際組織發出了反對聲音。目前,美國、法國、挪威等22個國家已簽署了《鹿特丹規則》。
    王祖溫分析,我國加入《鹿特丹規則》利大于弊,從全球航運大環境和未來發展趨勢著眼,中國勢必影響國際海商法統一的進程。他建議,要抓住有利時機及早簽署規則,兼顧本國港航貨各方利益,順應全球航運發展趨勢,牢牢把握航運未來的發展方向。
    此外,王祖溫還充分估計《鹿特丹規則》不能生效帶來的后果:如果不能獲得世界上主要海運和貿易國家的支持,無法達到實現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和多式聯運法律統一的目標,未來有關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和多式聯運的法律將更加多元化。這對于國際貨物貿易和運輸,特別是對我國,無疑將面臨著更為不利的法律環境,給國際貨物貿易和運輸的順暢進行增添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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