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交通運輸領域十多項行政審批取消
2012-10-20 8:48:00 來源:中國水運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駐京記者 沈尚 日前,《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公布,取消和調整了314項行政審批項目!皣鴥人\貨運代理、船舶代理審批”等3項由交通運輸部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取消。此外,涉及交通運輸領域的總共十多個行政審批項目取消。
“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批”,“外國船舶檢驗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批”,“國內水運貨運代理、船舶代理審批”這3項由交通運輸部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取消!懊裼脵C場命名(更名)審批”,“民用航空器維修管理人員資格認定”,“民航企業及機場參股審核”,“民用航空器飛行教員執照核發”,“民用航空器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教員合格證核發”等9項由中國民航局、民航地區管理局或中國民航局授權機構實施的審批項目取消。其中,“航空氣象環境探測審批”自2012年12月31日取消。
此外,公安、海關、稅務、衛生等部門實施的6項與交通運輸行業相關的審批事項也被取消,包括:“出海船舶邊防登記簿核發”、“合資船船員登陸證核發”、“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驗簿核發”、“公共交通工具衛生許可”、“進出境運輸工具改、兼營境內運輸審批”、“公路貨運業代開票納稅人認定”。
據悉,這次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主要集中在投資領域、社會事業項目、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三個領域。其中,投資領域特別對涉及實體經濟、小微企業發展、民間投資等方面的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