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認可一批壓載水處理系統
2012-4-22 20:5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國際海事組織(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63次會議同意3種使用活性物質的壓載水管理系統通過初步認可,同意5種壓載水處理系統通過最終認可。
根據壓載水工作組第18、19和20次會議的審議結果,本次會議同意韓國SmartBallast、中國DMU•OH、韓國EcoGuardian壓載水處理系統通過初步認可;同意壓載水工作組的建議,日本提交的SEI壓載水處理系統并不涉及活性物質,因此不必對其進行初步認可,主管機關只需根據G8導則對其進行型式認可;同意德國Si-CURE、希臘ERMAFIRST、日本MICRO-FADE、韓國AquaStar、韓國Neo-Purimar等5個壓載水處理系統通過最終認可。會議要求申請人根據GESAMP-BWWG信息收集和工作要求提供完整的數據和信息,以免給審核工作帶來麻煩。此外,韓國HiBallast、EcoBallas、Puri-mar、日本FineBallastOZ等4種壓載水處理系統獲得型式認可。截至目前,已經有21種壓載水處理系統獲得型式認可證書。
在對壓載水中的有害水生物進行處理方面,MEPC已制定完成14個技術導則以及南極條約區域壓載水置換導則。IMO第25屆大會還通過決議,為2009年建造的船舶規定了一定的履約寬限期。由于壓載水公約并沒有為現有船舶的履約設定過渡期,為了應對公約生效后面臨的檢驗和發證壓力,國際船級社協會、國際航運公會等提出了若干解決方案。經審議,MEPC63次會議贊同允許在壓載水公約生效前簽發壓載水管理證書,但是注明生效日期從公約生效日開始,并與其他法定檢驗證書到期之日相符,以保證其有效期不超過5年;同時,在收到壓載水管理計劃之后對航運公司作出聲明,允許船舶在一定時間內使用“未經認可”的壓載水管理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