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對航企實施獎勵政策
2012-5-30 11:3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新聞線索:福建省政府近日出臺《關于促進航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決定從2012年起,連續5年對航運相關企業實施獎勵政策,鼓勵航運企業做大做強。同時,采取加大航運金融支持力度、促進航運業要素集聚、鼓勵引進航運人才、著力拓展港口腹地、實施用地用海優惠政策等措施,進一步促進福建省航運業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
意見指出,對在福建省注冊的航運企業新增的船舶運力,屬自有并經營(不含省內過戶運力)、合法經營3年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25元/載重噸及以上獎勵。對在福建省注冊、自有并經營的運力在10萬載重噸及以上的航運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每增加5萬載重噸再獎勵50萬元,獎金總額最高可達200萬元。
記者點評:當前,航運企業處境艱難。前不久,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何建中透露,交通運輸部正在與相關部門抓緊研究振興航運業的政策措施,爭取盡快出臺,以幫助物流企業渡過難關。在這樣的背景下,作為航運大省,福建省率先出臺航運振興政策,連續5年對航運企業實施獎勵,并出臺一系列細化舉措,鼓勵航運企業做大做強。福建省的做法,既是對交通運輸部促進航運業發展的積極響應,也是該地區航運部門努力自救的有力體現。相信在相關獎勵政策的引導和扶持下,福建省的航運企業能夠渡過難關走出低谷,進而實現做大做強。也希望各地方省市能夠積極行動起來,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航運發展措施,在實現自身發展的基礎上推動全國航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張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