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為誠信保險?
2012-6-2 10:0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張簽名
眾所周知,誠信問題已經成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在經濟建設中遇到的頭等重大的社會問題。而這方面,對于我們物流行業特別是近年來異軍突起的快運快遞行業來說,更是關乎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的重大瓶頸所在,具有十分現實的意義。
早就聽在日本考察過物流配送的朋友說,在日本給超市和便利店配貨,和我們一樣的是配貨業務通常都是在夜間進行。所不一樣的是,物流公司的貨車司機都有一把所配送的超市或便利店的倉庫鑰匙,不管多晚,都可以隨時打開庫房,自己卸貨進倉。所以,超市和便利店也就不用留值班人員。這樣做的好處是經銷商因此降低了人員成本,配送商提高了工作效率。而這樣做的難處也顯而易見,這需要雙方多么大的相互信任!換句話說,建立這樣的信任在我們這里可能嗎?
老是能聽到一些物流企業老總抱怨:為客戶按時按質服了務,卻不能按時結款,所以不得不拿出精力和人員扮演“黃世仁”。最后就算拿回錢來了,雙方的合作也就此蒙上了陰影,感覺不好不說,以后再和這家客戶打交道,都有些發憷了。更有些物流公司,因此傷了和氣,把好不容易聯系到的客戶也丟掉了。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边@個理,就是現實;企圖逾越現實本身就是不現實的。企業之間互相不信任的背后,反映的是中國現階段整個社會信任危機的現實。所以,單純靠企業自身提高信譽度,帶有很大的僥幸心理:我守信用了,對方不守怎么辦?換句話說,誰能為恪守誠信的企業不至于因為對方的不誠信而受損害打包票、上保險?
所以,誠實守信不能只是一句空話,它必須有相應的機制和手段來保證。比如,就曾有專家提議,能否考慮由行業協會出面組織相關企業和銀行合作,成立一個區域性結算中心。該中心的服務對象均須是行業協會的會員單位,并在同一家銀行開設戶頭,且保證有最低額度的賬面資金。企業、銀行、協會三方共簽一個具備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并由公證部門公證,被服務的企業承認協議規定并保證按時足額將服務費用匯入物流公司賬號;物流企業承認協議規定并保證按時按質向被服務企業提供所承諾的服務;銀行則按照協議規定實施財務結算并確保對雙方負責;協會則可以在此基礎上,負責協調企業與企業、銀行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實施行業性監管。如此一來,其最大的好處等于是為企業與企業間的相互誠實守信上了保險,也就是說,你想不誠信都不行。然而,這一切,均離不開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和保障,以及政府的強力推動,如此才具有市場的可操作性。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在以德治市和以法治市的條件尚不具備和完善的現階段,企業之間信用體系的建立,恐怕還是不能完全依靠人的自律和企業家道德的自我完成,還是需要在各經濟利益體之間,通過企業、銀行、協會乃至政府的共同努力,形成一個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約的利益制衡機制。也就是說,要有一些具體的如上述所說可操作的技術手段和方式,從而把利益各方的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