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G反對合伙企業成員轉讓油輪
2012-7-3 20:05:00 來源:國際船舶網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美國OSG集團正為獲得合伙經營企業中一艘aframax型油輪的話語權而戰,該油輪為已破產的合伙企業之一荷蘭Marco Polo Seatrade公司所有。
為防止這艘11.54萬噸的“Montiron”號油輪(建于2003年),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更換船東、管理方式和合同條款,美國OSG集團已向紐約法庭提交了異議書。該油輪現正在以OSG 集團為首的Aframax型油輪國際合作企業中從事運營。
去年7月,荷蘭Marco Polo公司根據破產法第11章向美國法院提出了破產保護,盡管該公司與美國只有很少的聯系,其中之一是擁有合作企業中的美國賬戶,但法院還是接受了該公司的破產申請。
OSG集團集團反對破產案件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所達成的和解方案,因為它可能會涉及到“Montiron”號油輪的轉讓問題。OSG集團說,他們企圖廢除2008年合作協議中油輪應盡的義務,我們希望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至少要做到保護自己在這一事件中的法定權利。
律師在法庭上說:“為解決這一問題,OSG集團已與債務方荷蘭Marco Polo公司和債權方法國農業信貸銀行進行了接觸,同時擔心2008年的合作企業協議有被轉讓的危險!
律師補充說:“然而到目前為止,OSG集團還無法找到有關的權威性補充信息或協議文件。雖然OSG集團為了解決問題,仍希望與債務方和債權方繼續協商,但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集團還是被迫向法院提交了異議書。”
OSG集團在異議書中說,荷蘭Marco Polo公司希望將“Montiron”號油輪、任務合同以及合作企業協議,轉讓給法國農業信貸銀行或其指定的公司,盡管沒有具體說明轉讓的時間和地點。
OSG集團爭辯說:“債務方無權在OSG集團反對的情況下轉讓合作企業協議,因為荷蘭Marco Polo公司是基于專業技術、人際關系和獲得OSG集團以及其它合作伙伴的信任,才獲得這項協議的。因此OSG集團不會接受Marco Polo以外的任何公司接管協議!
OSG集團集團曾在其它場合表示:“盡管我們原則上不反對Marco Polo轉讓Montiron號油輪,但堅決反對有悖合作協議精神的轉讓,或未經OSG集團同意更改協議條款。
”作為合作企業的管理方,OSG集團擁有Montiron號油輪的任務分派、貨物裝卸和港口指定的實際權力,這項規定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它涉及到其他合作船只的航運線路、貨物裝卸和港口作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