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中途甩客是否屬“正常調配”
2012-8-18 14:49: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訂了機票、指望著“花錢買速度”,卻完全有可能遭遇航空公司的“兵不厭詐”。8月11日,從西寧飛杭州的某航班就上演了這樣一幕。該航班下午2:20從西寧起飛,下午4點整抵達重慶,按計劃,經停20分鐘后將繼續飛杭州并于6:45抵杭?娠w機到重慶后,乘務員稱要打掃機艙,騙乘客把所有行李拎下飛機,自己卻改飛大連去了。這家航空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證實了這一消息,但表示這是正常航班調配。他補充說,按公司規定,航班延誤不超過4小時,不需對旅客進行賠償。
該航班緣何輕易作出甩客舉動?中途甩客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應該對乘客承擔賠償責任?《北京晨報》:航班甩客法律豈能沉默
航班甩客,總得有個理由。該公司的理由是: “這是航空公司的正常航班調配,如果不這樣調配,延誤的航班可能更多。”“因為延誤不超過4小時,按照公司規定,是不需要對旅客進行賠償的!笨蛇@套說辭是否足以服眾?不妨聽聽乘客的話: “我們很生氣,為什么要欺騙我們?既然是航空公司的正常調配,就應該公布實情,而不是欺騙我們!
是啊,除了欺詐,難道沒別的辦法能維持運轉了嗎?從深圳調配的飛機于當晚7:50抵達重慶,旅客被延誤的時間恰好是3小時50分鐘,離賠償臨界點 “4小時”只差10分鐘,航空公司算盤撥得多么精準。只見航班誤點,不聞乘客獲賠,這是 “強者無信義”的又一典型案例。
一個社會,可以找出一萬種途徑去約束弱者;但只有能夠有效地約束強者、使之不敢肆意妄為,才配得上 “文明”二字。那么,拿什么來破解這一困局?法律應該是所有人的靠山,尤其是弱者的靠山。當成群結隊的乘客一再 “被侮辱與被損害”,法律和監管部門豈可袖手旁觀?《武漢晚報》:飛機 “甩客有理”是在濫用權力
假如不幸搭乘上一輛 “黑中巴”,遭遇中途甩客,我們的確不必意外。人家本就是違法運營,中途甩客拼客更是慣用的伎倆。不過,貴為航空公司的乘客,竟然也被 “中途甩客”,就實在有點荒唐了。只不過,對于 “黑中巴”而言是 “中途甩客”的惡名,到了航空公司那里,則有了 “航班調配”這樣的專業術語。一方面航空公司認定自己有權力對運力進行相應的調配,另一方面則剝奪了乘客的 “知情權”。
旅客購買機票,就相當于與航空公司簽訂了一個運輸服務協議,機票的價款、起降時間等等,也已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合同要件。因此對于隱瞞乘客的“航班調配”,法律界人士指出這根本是一種違約行為。即便航空服務有其特殊性,但卻絕非是隨意違約甚至剝奪乘客“知情權”的理由。假如說“航班調配”還情有可原的話,那么不僅放乘客鴿子,還“欺騙乘客”,顯然不可原諒!昂桨嗾{配”的原因究竟為何,調配效果怎樣,顯然應當公示。否則,乘客當然有理由懷疑所謂“航班調配”不過是些黑箱操作的借口!冬F代物流報》:航班中途甩客緣何底氣十足?
其實,上述航班中途甩客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在航空運輸領域,類似事件時有發生。航班甩客事件讓人匪夷所思的同時,也凸顯了航空公司的霸道無理。而航空公司方面關于“屬于合理調配”、“無需賠償”的說法更讓人們心生質疑:航空公司“店大欺客”底氣何在?
記者認為,航空公司之所以如此霸道無理,缺乏監管是重要原因。近幾年來,航班延誤等事件不斷,其中有多少是因不可抗因素導致,公眾無從知曉。監管部門也是睜一眼閉一眼,這無形中增加了航空公司的底氣。另一方面,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對航空公司進行約束,也使得一些航空公司致廣大乘客利益于不顧,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因此,加強監管,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