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40號
2012-8-23 8:27:00 來源:中國國情-中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依據商務部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磺胺甲噁唑反傾銷措施期中復審的調查結果,決定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磺胺甲噁唑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進行調整,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2年8月17日起,海關對申報進口原產于印度的磺胺甲噁唑按照下述調整后的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一)Andhra Organics Limited公司 17.2%。
。ǘ¬irchow Laboratories Limited公司 17.2%。
(三)其他印度公司(All Others) 36.4%。
二、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磺胺甲噁唑征收反傾銷稅的其他事項,仍按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26號和2012年第29號的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