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觀察
2013-1-6 10:52: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快遞業每年或被收超十億元“郵政基金”
近日,記者從國家郵政局獲悉,討論3年之久的《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已起草完畢,并于前日組織部分快遞企業征求意見。按照該辦法,以后快遞公司攬收同城、異地快遞將分別被收取0.1元/件和0.2元/件。據國家郵政局人士透露,該法規由財政部牽頭,國家郵政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參與起草。
國家郵政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前11個月,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累計完成50.3億件,同比增長55%。同城、異地、國際及港澳臺快遞業務量分別占全部快遞業務量的23.1%、73.7%和3.2%。僅按照這個數據計算,三部分將分別收取郵政基金1.16億元,7.41億元和3.22億元,共計11.8億元。
點評:
向快遞公司征收“郵政基金”看似合理、合法。2009年10月正式實施的《郵政法》有“國家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規定;在中西部和農村等地區的郵政普遍服務,的確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但這些“理由”顯然經不起仔細推敲。
首先,雖說“郵政基金”的征收有《郵政法》的“支持”,但是并沒有明確規定通過何種方式征收。目前,郵政普遍服務由公有制郵政企業(中郵集團)提供,但是民營快遞企業以稅收的方式也承擔了部分責任。
其次,對中郵集團因開展郵政普遍服務而造成業務上的虧損,國家財政部也給予了相當的補貼。而且,中郵集團并不窮。雖說其普遍服務業務上有虧損,但是其完全可以通過其他業務來彌補虧損。中郵集團旗下的業務出現了虧損,卻拿民營快遞公司的利潤來補差價,這存在不公平。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此消息一經傳出,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社會輿論幾乎一邊倒地反對向民營快遞公司征收“郵政基金”。正如京東商城CEO劉強東2011年在微博所說:“國家郵政局和財政部準備對快遞企業征收普遍服務基金,殺雞取卵也要一只成熟的母雞才行,而民營快遞只是一只剛孵化的雛雞,還沒卵呢!” (隋秀勇)
申通三大轉運中心實現直營管理
近日,申通快遞公司舉行了沈陽、武漢、西安三大轉運中心管理經營權交接儀式,正式實行總部直營管理。
申通快遞表示,沈陽、武漢、西安三大轉運中心由總部直營管理后,將調整發展思路,進一步突出優勢,發揮轉運中心在運輸、分撥、地理、信息等方面的輻射帶動作用,實現更廣范圍內的資源優化配置。同時,在今后的經營管理中,不僅要加大對直屬轉運中心的管理,更要加強對非直營體系加盟商的運營管理,使公司全網絡形成統一、高效的運營管理模式。
申通快遞同時強調,2013年公司全網絡要做好產品細分和提速工作,進一步擴大網點覆蓋范圍,做好末端網點、電商倉儲、路由整合、快件遞送等各項工作,不斷提升中轉運營時效。
點評:
申通快遞董事長陳德軍曾表示,直營模式的快遞企業管理方式更規范一些,但是“加”改“直”不僅需要大量的資金,且需要管理大量的員工。相對于“直營”,加盟模式從整體趨勢、發展速度來看比直營更快。
正如陳德軍所說,兩種模式各具優勢。向直營轉型成本雖然較高,但是隨著直營網點的擴大,總部的收益也會隨之提高。此外,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加盟模式愈發無法適合快遞行業升級發展的要求。加之來自政策層面的壓力,近幾年來,受益于加盟模式迅速成長的大型民營快遞企業加快了“加”轉“直”的步伐。特別是2012年以來,不少具有一定規模的加盟型快遞企業不同程度地陷入困境。這或許對陳德軍和申通快遞有所觸動。(隋秀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