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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條款為何屢禁不止

2013-2-3 10:23: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本報記者張穎川
    殘疾乘客遭航空公司拒載,簽 “生死狀”及各種免責條款才讓登機。正如律師所言,航空公司的上述規定屬于明顯的霸王條款,嚴重侵害到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遭到公眾質疑在所難免。
    一方面,把殘疾人和“重傷病孕”視為等同,顯然是不合理的,缺少起碼的社會常識。而且根據相關條文,“在旅途中由此給本人或其他旅客造成身體上的損害、病情加重或死亡”,這樣等同于把殘疾人視為危險人士,是一種歧視行為;另一方面,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倍鲜龊娇展疽髿埣渤丝秃炇疬@樣一份協議,“完全由我個人或特殊旅客送機和接機的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并保證不向航空公司及所屬工作人員或代理人提出法律訴訟和任何賠償”,很明顯違背了相關法律規定,屬于典型的違法行為,可以視作無效協議。
    盡管如此,面對強勢的航空公司,消費者對這些霸王條款卻只能是無可奈何地被動接受。而推及整個物流行業,類似上述航空公司的做法并不鮮見,甚至可以說,類似霸王條款廣泛存在。如“未保價運輸出現貨損,最多按貨物運費的3~5倍賠償”、“只保整件丟失,不保內質內數”、“快遞延誤不賠”、“易碎物品只負丟失賠償,不負損壞賠償責任”、“提貨超過期限貨損不賠”等等。在這些格式條款中,一般都免除了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所需承擔的責任。面對這樣的“霸王條款”,處于弱勢的廣大消費者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兒。
    快件丟失賠償低、貨物損款索賠難,消費者投訴無門,不滿自然也最強烈。據了解,去年8月,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涉及到霸王條款的申訴,在4個月時間里累計達到1000余件,快遞行業就占94件,位居榜首。
    反對霸王條款的呼聲早已有之,整治霸王條款的規定也是五花八門,可此類霸王條款為何還屢禁不止?究其根源,還是由于行業發展不規范,法律法規不健全,相關監管不到位所致。在此情況下,企業違法成本低廉,霸王條款便更加有恃無恐。
    所以,如何杜絕霸王條款已成為相關政府部門亟待解決的大問題。希望政府部門能夠盡快梳理和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強化監管,嚴格規范物流企業的經營運作,使物流企業逐步走上合法合規的軌道上來,讓霸王條款無所遁形,進而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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