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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韓陸海聯運的甩掛運輸發展對策及建議

2013-5-4 9:07: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 龐淑梅 李學工
    中韓陸海聯運汽車貨物運輸項目是2006年中日韓三國交通部部長級會議確定的重點合作項目,項目實際運作共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中韓雙方將允許底盤掛車相互駛入,采用甩掛滾裝運輸方式,結合甩掛運輸和滾裝運輸兩者優勢,下一階段將允許包括車頭在內的貨車相互駛入。青島、煙臺、威海、龍眼、石島和日照等6個山東口岸將率先開放實施陸海聯運;韓國開放的口岸主要是仁川港、平澤港和群山港。
    甩掛運輸是世界公認的提高運輸與物流效率的有效手段,在發達國家早已成為主流運輸方式,且甩掛運輸的比例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公路運輸發展總體水平的重要指標。
    近年來,政府對發展甩掛運輸給予高度重視。從1996年開始就相繼發布了很多的通知和綱要,鼓勵甩掛運輸的發展。其中2009年國務院印發的《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大噸位廂式貨車和甩掛運輸組織方式。2009年12月31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海關總署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5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甩掛運輸發展的通知》,甩掛運輸的順利發展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陸海聯運的發展必然會帶動甩掛運輸,就目前已經開展陸海聯運的國家來說,主要有美國、韓國、日本、俄羅斯和中國,而且這四個國家都相繼簽訂了陸海聯運協定。2000年中國外運綏芬河公司和美國全通公司在中俄邊境口岸山城綏芬河市,正式簽署了從美國西雅圖港經過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中國的綏芬河口岸至哈爾濱、長春的陸海聯運運輸集裝箱業務的合作協議書;自2005年開始,中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有關各方就已經開始籌劃經中國琿春、俄羅斯扎魯比諾、日本新潟,最后到達韓國束草的陸海聯運航線,2011年7月,中俄日韓四國陸海聯運航線協議簽訂,即中國琿春—俄羅斯扎魯比諾—韓國束草——日本新潟四國陸海聯運航線。(一)我國甩掛運輸發展現狀
    甩掛運輸,這種國際社會公認的高效組織模式,早在20世紀中葉就被我國多部門提倡,尤其是交通運輸部門,更是對這種發達國家的“主流”運輸方式大加推崇,積極提倡。2007年以來,為盡早實現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的交通行業戰略目標,交通部對于發展甩掛運輸更加的重視。無論在制定發展戰略、規劃和產業政策時,還是在進行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等工作中,都多次強調要大力發展甩掛運輸。但是甩掛運輸在我國依然舉步維艱,與北美、西歐等公路網絡發達的國家相比,嚴重滯后。
    據統計,北美、西歐以牽引車拖帶半掛車組成的汽車列車的運輸量占到總運輸量的70%~80%,拖車與掛車的比例基本都在1:2.5以上。而我國掛車數量少,拖掛比率非常低。2009年我國共有營運載貨汽車907萬輛,但牽引車只有29萬輛,掛車僅33萬輛,分別只占3.2%和3.6%。牽引車和掛車的數量之比僅為1:1.14。與發達國家甩掛運輸發展水平表現出明顯差距,與國民經濟和現代交通運輸業的發展要求相距甚遠。(二)導致甩掛運輸滯后的成因
    據道路運輸企業的實踐和調查研究結果證明:不合理的養路費、交強險、煩瑣的年檢及不合理的報廢年限規定等管理政策是制約甩掛運輸大力發展的最主要因素。除上述外,牽引車拖帶掛車運營需要辦理的證件多且煩瑣。因甩掛運輸技術標準未健全,車主還常因“超限”受罰,這些都成為甩掛運輸快速發展的瓶頸。(三)國外甩掛運輸的發展現狀及啟示
    1.發展現狀
    發達國家大量采用甩掛運輸可追溯至20世紀40年代。最初只是為了滿足多式聯運中諸如滾裝運輸和馱背運輸的需要,隨后推廣至大型汽車貨運企業中。
    在北美、西歐等公路網絡比較發達的國家,主流運輸方式是甩掛運輸,即一臺牽引車配多個半掛車,俗稱一車多掛。送貨時牽引車拖著掛車到達指定地點后,連車帶貨一起甩下,然后再拉著另一輛掛車貨物出發或返回。這種運輸方式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周轉更快。
    2.國外的經驗
    盡管甩掛運輸在歐美地區已成為公路運輸的主流方式,但在我國的推進卻十分緩慢。縱觀國外甩掛運輸的經驗,主要有以下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
    (1)德國的強制保險制度
    德國道路交通法在第1條第2款對機動車的定義為,由機械動力驅動的陸上車輛,同時規定“被牽引車”(指掛車)自身不能視為機動車。同時,德國實行以牽引車為主的強制責任保險制度,但根據對車輛風險程度的評定,將半掛車排除在強制責任保險范圍之列。德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條第6項規定了3種不需要強制投保的車輛,其中就包括掛車。
    (2)美國的交強險主體的確定方法
    美國把牽引車作為交強險征收主體和責任賠付對象。美國的交通責任保險分為絕對強制保險和相對強制保險(自愿選擇是否投保)兩類,大部分州實行自愿保險。對于甩掛運輸保險以牽引車為主,并覆蓋到所牽引的半掛車,所有的事故責任和理賠均由牽引車承擔。
    (一)具備一定規模的運輸或物流企業
    通常情況下,甩掛運輸呈現點多面廣的特點,運輸組織較為復雜。需要具有一定規模、較為成熟的運輸或者物流企業進行運作,由其建立一個較為完善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運輸網絡及站場網點,強化運輸企業之間合作,組織貨源,對物流資源進行有效整合,提高物流服務質量,加強對供應鏈的全面控制和協調,保證供應鏈達到整體最佳。
    (二)貨物的頻繁移動
    發展甩掛運輸必須要有一定的運量規模和批量,運距要適宜,港口、大型鐵路中轉站和大型倉庫的集散運輸往往具有較好的市場經濟條件,其中具有一定量的貨物的頻繁移動是前提條件。在相同的運輸組織條件下,公路運輸生產效率的提高取決于載重量、平均技術速度和裝卸停歇時間三個主要因素。
    (三)技術裝備及貨運站場
    對于運輸企業而言,甩掛運輸應配備大型的吊裝設備、拖車和掛車等先進的運輸工具和裝備,并建有一定規模的場站,有利于車輛的調度和停放。與單車運輸相比,甩掛運輸對站場設施的要求特殊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甩掛作業去的寬度應根據甩掛車型確定;二是甩掛運輸場站設置掛車停放區,盡管牽引車的數量有所減少但是掛車的數量明顯的增多。因此,需要設置專門的掛車中轉場地。
    發展甩掛運輸除了具備以上所說的“硬件”設施基礎以外,相關的規制和政策條件,這是影響甩掛運輸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政策支持
    1.財政政策
    交通運輸部下發的《甩掛運輸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明確從車購稅和國家預算內資金對站場設施改造、信息系統建設、甩掛運輸車輛購置等幾個方面,對甩掛運輸的試點項目給予投資補助。此外,建議地方政府應制定相關配套扶持政策,例如在購置物流設備尤其是進口設備時可以適當的減免稅收或者建立專門的甩掛運輸的項目基金。
    2.保險理賠政策
    須在交強險制度的改革、掛車證件實行流轉管理、減少掛車檢驗次數等方面給予改革或出臺相關應對政策。(二)信息技術支持——搭建公共的物流信息平臺
    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避免甩掛運輸的車源和貨源信息的不對稱,造成空車返回的現象。政府應從市場、貨源、道路、場站、車輛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創造甩掛運輸的基礎條件,采取政府支持并由企業運作公共信息平臺,為甩掛運輸的合理調度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技術支持。(三)對大型的物流運輸企業進行重點扶持
    目前,道路貨運企業的經營組織與運營管理模式普遍落后,個體運輸、承包和掛靠經營仍占主導地位。運輸設施設備的技術狀況仍較為落后,信息技術、智能技術應用程度整體偏低。重點對甩掛運輸試點企業的技術服務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咨詢與培訓服務。針對試點過程中遇到的重大政策和技術問題,組織調研并提出解決方案。組織開展國內外考察、技術交流和人員培訓,負責試點成果、經驗的匯總與總結,并組織交流、推廣。(四)標準化體系的建立與健全
    建立協調機構和標準化體系車輛裝備技術的標準化是發展甩掛運輸的必備條件,制定和健全應用牽引車、掛車聯接的相關技術標準,制造出符合甩掛要求的牽引車和半掛車,為發展“甩掛運輸”提供技術保障。甩掛運輸要“甩”起來,需要牽引車與掛車之間頻繁摘掛組合,這對車輛標準化要求很高,目前我國牽引車和掛車的車型繁亂復雜,且牽引車與掛車之間的鏈接和匹配缺乏技術標準規范,應提高可甩掛作業的廂式車和集裝箱運輸車輛的比例和建立較為統一的車型標準,實現運輸車輛的標準化。(五)促進貨代運輸組織或運輸企業的網絡化
    大型的運輸企業是進行甩掛運輸的基礎條件,培育大型的運輸企業,形成一批跨區域、跨行業和跨部門的大型運輸企業。政府可以牽頭建立協調機構,統一調配貨源和車源,使全國物流企業的資源達到最優化的配置。此外,貨運代理歷來被稱為“運輸的設計師”,“門到門”運輸的組織者和協調者,其憑借其掌握的信息,能夠非常有效地掌握貨源信息、整合運輸資源、合理調配運力、組織運輸活動、設計運輸路線、選擇運輸方式和承運人(或貨主)。所以,應積極培育貨運代理組織是對各種資源的掌握和合理利用實現跨區域的網絡化和規模化運營甩掛運輸的必備條件。
    (六)相關法律法規的調整與改進
    我國現行的法律和國家標準將掛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同時,法規對雙掛、全掛汽車列車上路行駛作了禁止或限制性規定,這不利于甩掛運輸的發展。
    從長遠看,要參照國際上普遍的立法實踐,將掛車定性為從動的、可移動式工具,在法律上對掛車進行合理定性,對掛車建立區別于機動車的管理辦法,徹底解決掛車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同時還要爭取逐步取消對雙掛、全掛汽車列車的法律限制,配套建立健全汽車列車安全運行技術標準。
    (七)大力推進物流樞紐的“四點聯動”
    甩掛運輸的發展必須具備一定的貨源,這種貨源必須在重要的物流節點間流動,我們這里說的“四點”是指港口樞紐節點、鐵路貨運站、公路貨運站和物流園區。眾所周知,現代物流業發展涉及的行業領域極其廣泛,而作為物流的主要樞紐節點歸結起來港口樞紐節點、鐵路、公路貨運站點以及物流園區(航空與管道運輸的貨物量比例較小),他們是運輸貨物流量相對比較大的節點,各節點之間的分工協作構成全社會綜合運輸網絡體系,積極推進上述“四點”的聯動,有助于為甩掛運輸網絡建立與完善具有極為關鍵的作用。既有在貨源的供給上,也有在車源信息的共享上,更有綜合運輸技術標準的規范上,為甩掛運輸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層面上的運營條件。
    甩掛運輸對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動現代物流和綜合運輸發展,促進節能減排,提升經濟運行整體質量,都具有重要意義。而在中韓陸海聯運中是實現海運與陸運轉換的重要運輸方式。此外,甩掛運輸的發展涉及面廣、技術性強、影響力大、關注度高。特別是在中韓陸海聯運發展進程中,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一方面其健康、迅速并可持續發展需要政府、企業合力;另一方面也需要港口碼頭、公路場站的設施、設備、技術及管理等條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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