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再現“抱團腐敗”樣本
2015-2-9 16:38:00 來源:三湘都市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這是一個犯下重案的深圳皇崗海關的科室——收費放行:走私省內6000元/車,省外1萬元/車;按崗分贓:科長12%、值班副科長17%、查驗關員15%;設定標準:科室間互相參照,設定“好處費”分配比例;交叉感染:腐敗毒素在同事間交叉感染、前后任“代際”相傳……
深圳皇崗海關物流監控處物流監控六科8名關員涉嫌放縱走私一案,5日已在深圳福田區人民法院開庭,庭審披露出這樣令人吃驚的腐敗案情:科室間、上下級、前后任,腐敗毒素交叉感染,甚至建立起了腐敗機制、分配標準。
更為嚴重的事實是,這一重案和去年曝出的深圳沙頭角海關腐敗窩案十分類似。
珍珠走私案牽出腐敗黑幕
2012年6月份,一批珍珠(案值2010萬元)放縱走私,使得深圳皇崗海關物流監控處物流監控六科3名關員被深圳海關紀檢監察部門調查,并“順藤摸瓜”揭開了物流監控六科多名關員長期放縱走私的黑幕。最終,物流監控六科8名關員因涉嫌放縱走私,被檢方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科長李國強等其中7名關員共同受賄數額分別為125萬元、125萬元、20萬元、19.4萬元、11.2萬元、10.4萬元、7.8萬元。
“收錢放行”成六科慣例
科員黃延彬在庭上當庭認罪并表示,根據李國強的指示,他作為聯系人負責與4家物流公司聯絡。如果物流公司的貨車被海關風險布控部門確定為查驗車輛,物流公司會給其與李國強發短信,然后其將信息轉發給當班的副科長和科員,直接放行涉嫌走私等違法行為的問題車輛。按照6000元(目的地為廣東省內)或1萬元/車(目的地為廣東省外)的標準向物流公司收取“好處費”。
由于私放車輛需要多個環節“通力合作”,收下的這些“好處費”,科室便進行內部“統一分配”:科長12%、在轉關查驗臺值班的副科長17%、不在轉關查驗臺值班的副科長每人5%、負責查驗的關員每人15%、聯系人8%、留存科室經費8%。
“科長輪崗”腐敗規則也“繼承”
為了預防腐敗,權力部門普遍實行輪崗制度。令人震驚的是,在物流監控六科科長、副科長、“聯系人”的人事更替過程中,腐敗鏈條卻始終未斷,而是“代際相傳”下來。繼任的物流監控六科的科長和副科長們把腐敗規則也“繼承”了下來。正因如此,因參與科室腐敗黑幕而落馬的7名關員中,有前后任的2名科長、3名副科長、2名科員。
李國強和黃延彬在庭上都供述,他們曾向其他科室請教過“好處費”分配經驗,參照其他科室的分配標準確定了該科室的分配比例。
反腐深入要向行業“潛規則”動刀
專家指出,要有效地遏制這種“抱團腐敗”模式,必須要重拳打破現已形成的“團伙式”的腐敗陣營。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張緊跟表示,深圳海關連發類似腐敗窩案透露出日常監管中的軟肋,如果基層查驗科室達成一致“協議”,形成腐敗利益共同體,將導致查驗形同虛設。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認為,當前很多行業運行久了,都很難避免形成利益同謀,互相得利,有法不依,形成行業潛規則。因此,反腐深入要向這些行業“潛規則”動刀。
樣本
深圳沙頭角海關
“抱團腐敗”模式
令人警惕的是,這個犯下重案的皇崗海關物流監控六科,其“腐敗模式”與去年曝出的深圳沙頭角海關腐敗窩案很相似,都屬同一科室、腐敗“分工”明確。
在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參與關員與走私分子內外勾結,共同打造了一條“分工明確”、“管理科學”的腐敗鏈條。
——按次收費、明碼標價。走私車輛以小轎車1200元/次、商務車1500元/次的標準向該科繳納“好處費”。
——“管理科學”、按崗分贓。根據各自崗位所承擔的風險,按閘放行關員分得500元,當班副科長分得300元,該科負責人分得200元,其余200元作為科室經費。
——建立清單、定期結賬。查獲的物證顯示,行賄人記錄的走私清單詳細列明了放行日期、放行次數、“好處費”金額,并且每10天向該科關員結算一次賄賂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