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航線補貼方面,鼓勵集裝箱航線向江陰港區聚集,對拓展航線入駐的碼頭整體控股經營人給予補貼。對本年度在江陰港區每新增一條國際集裝箱班輪航線且連續運營滿一年的,給予江陰港區集裝箱碼頭整體控股經營人一次性補貼300萬元;對本年度在江陰港區每新增一條至臺灣集裝箱班輪航線且連續運營滿一年的,給予江陰港區集裝箱碼頭整體控股經營人一次性補貼100萬元。
集裝箱運量增長補貼方面,鼓勵江陰港區加快做大集裝箱運量規模,對江陰港區集裝箱碼頭整體控股經營人按照年度箱量完成情況或增長幅度給予補貼。原則上整個港區箱量年增幅達10%時,補貼1000萬元;增幅達10%以上時,再按每多增長1%遞增500萬元補貼。同時,今年穿梭喂給支線在江陰港區年運箱量增幅達10%及以上時,給予5000萬元的專項補貼;后續年度運箱量增幅達10%及以上時,每年補貼遞增1000萬元。
整車進出口補貼方面,按年度江陰港區整車進出口量增長情況,對江陰港區集裝箱碼頭整體控股經營人給予補貼,標準為:整個港區年整車進出口量增長20%~30%(含30%)的,一次性補貼50萬元;增長30%~50%(含50%)的,一次性補貼80萬元;增長50%以上的,一次性補貼100萬元。
鼓勵福州港務集團加大攬貨場站建設力度,參與投資建設為福州港提供對接服務的省內(福州市以外)、省外陸地港項目,市財政對福州港務集團投資的每個陸地港給予500萬元的補貼支持。
此外,還將加大引航、拖帶費用優惠力度,江陰港區不再收取港區間的拖輪調遣費;提升口岸服務能力,實施口岸通關全年365天24小時監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