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完善啟運港退稅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擴大啟運港范圍,在原有8個啟運港基礎上,新增
瀘州市瀘州港、
重慶市果園港、
宜昌市宜昌港、張家港市永嘉港、
南通市狼山港5個啟運港。此外,通知還指出,擴大離境港范圍,在原
上海洋山保稅港區基礎上,增列上海外高橋港區為離境港;根據出口企業和航運企業實際需要,取消原政策所規定的直航限制,設置了
蘇州市太倉港、
南京市龍潭港、
武漢陽邏港3個中途經停港口;細化完善了相關監管要求和實施流程。
三部門指出,上述措施的出臺實施,有利于進一步優化啟運港退稅政策體系和操作流程,擴大政策成效,進一步助力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