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動手指就能買到各式各樣的東西,網上購物已經成為我國消費者的日常。2018年全國郵政管理工作會議通報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共完成
快遞業務量401億件。菜鳥網絡于日前聯合快遞企業發布2017年包裹大數據排行,數據顯示,依照去年收到的包裹量,河南在全國排名第五。
然而,在快遞高速發展的同時,一些 “老問題”和 “新挑戰”也不斷出現:快遞車輛受限,造成快遞車輛 “上路難”;快遞投遞方式存在爭議,造成快遞包裹 “上門難”……今年3月份,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 (以下簡稱 《條例》)出臺,針對快遞業存在的問題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與要求,使得上述問題首次有了法律上的答案。5月1日起 《條例》正式施行。
“上路難”快遞車出入受限
快遞車輛通行難,是快遞員關心的問題。目前,電動三輪車憑借其機動靈活、載貨量較大等優點,成為快遞員“最后一公里”投遞的首選交通工具。但是,部分快遞企業忽視交通安全,配送員有時會違反交通規則,擾亂城市秩序,關于電動三輪車的限速標準等爭議一直存在。
快遞員葉師傅自2016年2月份開始為
鄭州市經開區某小區派送快遞,雖說有時候會遭遇風吹雨淋或者因快件破損被客戶投訴的事情,但“總體下來每月還能掙點兒錢”。然而今年年初,該小區出臺的一項新規打破了葉師傅的工作節奏,讓他空有一身力氣卻只能守著快遞車干等在小區門口。
“禁止快遞三輪車進入!”記者跟隨葉師傅來到該小區大門口,看到一塊藍底白字的警示牌赫然屹立在小區傳達室一側。“以前車能開進小區的時候,一車50多個快件90分鐘就能送完,現在在小區門口等著,倆小時客戶還取不走10件。”葉師傅告訴記者,傳達室對面的快遞柜裝不下一大車貨物,他每天只好守在小區門口等待客戶過來取件。
為鄭東新區某寫字樓派送快遞的快遞員小楊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他告訴記者,門禁實行之前他們可以先把快遞車開到地下一、二層停車場,把快件運到電梯上再依次上樓派件,現在快遞只讓送到寫字樓下,不讓進門,每天只能拉著一車快遞坐在樓下等客戶來取件。“公司的文件、同事的快遞都得我下去取,回來還得一個一個核對后發給他們。”周女士所在的公司在該寫字樓10樓,作為前臺,她每天的工作包含收發快遞,門禁新規實行以后,下樓取件成了她最為頭疼的事。另外,周女士還告訴記者,門禁新規實行后由于快遞車只能停在寫字樓下,且快件領取速度慢,導致附近形成一片“快遞區”,每到派件高峰期來臨,部分快遞車更是被擠到道路交叉口,造成過往車輛擁堵。◎新規:地方不得禁止快遞車輛依法通行
《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和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快遞運輸保障機制,依法保障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和臨時停靠的權利,不得禁止快遞服務車輛依法通行。
快遞從業人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文明駕駛車輛。快遞從業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快遞從業人員所屬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依照民事侵權責任相關法律的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快遞員都是 “按件計酬”,都想在單位時間內配送更多的包裹,但是 “最后一百米”的問題導致快遞配送效率總得不到提高,拉低了快遞員的收入。當快遞末端配送效率低下,企業又面臨雇工成本日益上漲時,他們就想到用技術解決 “最后一百米”難題,智能快遞柜應運而生。
3月26日,公安部表示,嚴查嚴管配送員闖紅燈、逆行、占用機動車道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負有交通事故責任、多次嚴重違法的,納入失信記錄,督促企業落實清退和禁入措施。
“上門難”投遞方式存爭議
自從網購普及,不少消費者常遭遇家中無人收快遞的尷尬,或擔心犯罪分子假借快遞入戶犯罪。而快遞員往往遭遇連跑幾趟卻無人簽收的情況,難以完成每天的任務,這將直接影響他們的經濟收入。近年來,快遞代收點、智能快遞柜等的出現有效緩解了這一尷尬和擔憂,為收貨不便的消費者提供了便利。同時,新送貨方式避免了“二次投遞”,提高了快遞員末端送貨效率。
但也有市民反映,快遞柜和快遞代收點的興起也為他們帶去了“家里明明有人,快遞員卻不愿送貨上門”的煩惱:個別快遞員圖省事,不管用戶是否在家,在不與用戶取得聯系的情況下直接將快遞放在代收點,有時還不及時通知用戶,給客戶增加了額外負擔。
鄭州市民劉女士頗有感觸地說,工作日期間家里沒人,快遞員把快遞放到代收點或者快遞柜可以理解,但是雙休日和節假日期間,明明家里有人,快遞員也是將快遞直接放在代收點,“有些包裹太大、太重自己搬不動,打電話給快遞小哥他們也不愿意送貨上門”。更令劉女士苦惱的是快遞員一般不打電話只發短信,“有一次沒看到短信,快遞硬是被放在樓下超市半個月,拿到的時候包裝都已經破損”。◎新規:末端智能化解決收件人不在家問題《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據寄件人的要求進行處理。關于索賠問題, 《條例》規定,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條例》規定,快遞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客戶支付了快遞費,就意味購買了送件服務,客戶與快遞企業形成了契約關系,快遞員應該按照要求將快遞送達約定地點。快遞被放到代收點就意味著客戶喪失了現場查驗的權利,一旦物品出現問題該找誰維權,如果沒看到通知短信,或者有事出差在外地,取件碼超時失效,怎么取到快遞,這些都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快遞員將快件送至快遞柜或者代收點也可以,但是必須事先征得客戶的同意,因為送貨上門不僅意味著客戶的服務體驗,也關系著客戶查驗物品的權利。
快遞員送貨上門,客戶可以現場當面查驗,如果客戶同意將快件放在快遞柜,就意味著放棄了當面查驗的權利,商品出現問題,快遞員不用擔責。但如果沒經過客戶同意,快遞員私自將快件放置在快遞柜,不僅是對客戶查驗權的侵犯和剝奪,甚至容易造成快件遺失或者損害等后果,一旦發生這樣的結果,快遞員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網點停擺快遞怎么處理
說起網購中遇到的“糟心事”,鄭州市民梁女士向記者回憶了一件春節前的一次網購經歷。臨近春節,梁小姐在網上為父母買了兩件新衣服和一些年貨,想直接寄回老家。“買東西的時候,我再三跟賣家確認,被告知商品一周左右能送到地方。”但直到梁小姐春節放假回到老家,物流狀態仍顯示在運輸中,多次跟賣家反映,他們也只是不斷地道歉并表示他們一直在催物流。直到在家過完春節回到鄭州,梁女士父母才打電話告訴她東西送到了,“春節禮物也變成了元宵節禮物”。
此外,還有部分被采訪對象向記者反映,逢年過節,因大批快遞員返鄉,部分快遞公司出現網點停擺、快件積壓等問題,如何保證快遞服務的質量和實效?采訪中,不少市民向記者提出這樣的疑問。◎新規:暫停服務,要妥善處理尚未投遞快件
《條例》指出,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節假日期間根據業務量變化實際情況,為用戶提供正常的快遞服務。同時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停快遞服務的,應當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向社會公告暫停服務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停止經營快遞業務,未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未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并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未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整改,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隱私保護:泄露寄件人隱私最高罰款10萬元
◎新規: 《條例》規定,除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對快件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他人快件。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情節嚴重的最高處10萬元罰款。
另外,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包裝污染:鼓勵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材料
◎新規: 《條例》規定,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裝材料,實現包裝材料的減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快遞企業已經開始行動,有的大力推廣可回收的環保布袋,取代之前常用的編織袋,還有一些企業推出了可循環利用的 “共享快遞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