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T公司系列詐騙案實錄
2007-7-24 10:0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美國T公司是一家私人有限責任公司,從1995年開始,該公司有計劃地拖欠中國外貿企業大量貨款。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997年底,拖欠貨款總額高達300多萬美元,被拖欠的國內企業達8家。據調查,該公司目前已從原址遷出,去向不明,追討難度非常之大。為揭露國外不法商人的詐騙行為,警示廣大外經貿企業,我們把了解到的該公司的詐騙行徑實錄如下,供讀者從中汲取教訓,做好外經貿業務中的風險防范工作。 江蘇某公司的業務員1993年10月在香港的展銷會上認識了T公司總裁,1994年幾乎沒有業務來往,1995年下半年該公司要求江蘇公司要箱包產品的報價,并要求以放賬60天付款交單的方式結算。1995年10月至1996年4月共出運了7個貨柜,共計20多萬美元。在此期間,1995年底該公司還專程派人到江蘇公司洽談貿易,交談之中江蘇公司了解到該公司主要在國內采購鞋子和箱包,年營業額為300-500萬美元。通過此次接觸,江蘇公司認為該公司有一定實力和誠意,增強了與之做貿易的信心。
在7個貨柜中,兩個貨柜計1萬美元該公司及時全額預付,另兩個貨柜計6萬美元也及時預付了20%,貨到港口后支付了其余80%的貨款提貨。但對另兩個貨柜計10萬美元直到1996年3月貨物到港時才付20%的預付款,并遲遲未提貨,到4月中旬、5月底分別延遲半個月及兩個月才付款提貨。另一貨柜3萬美元雖及時清關提貨,但20%至今未付。
至此,江蘇公司雖對其延遲付款表示不滿,但并未對其資信情況產生懷疑,故在1996年5月以100%的付款交單方式出運8個貨柜,共計25萬美元。這次該公司只提了兩個貨柜計5萬美元,其余貨柜均遲遲不提。該公司在1996年7月的傳真中提出將4個貨柜改為承兌交單付款,并保證于8月18日付清貨款,江蘇公司勉強同意。但該公司一拖再拖,直到1997年2月才付清4個貨柜的款,另兩個貨柜仍不付款提貨。為解決這兩個貨柜的問題,江蘇公司被迫再次做出讓步,同意只要該公司付清這兩個貨柜貨款,江蘇公司將以承兌交單120天方式發運另一貨柜。十分遺憾的是該公司提走了這一貨柜,但仍不付上述兩貨柜的款。
1996年7月到1996年底,江蘇公司又以100%付款交單方式出運15個貨柜,共計55萬美元。該公司故技重演,其中兩個貨柜按時付款提貨,6個貨柜延遲4個月提貨,4個貨柜要求改為承兌交單其余不提貨。
更為可氣的是,1997年3月,該公司總裁來華和江蘇公司討論付款問題,承諾以備用信用證作為今后貿易的擔保,于是江蘇公司又以付款交單方式出運4個貨柜,共計20萬美元,但該公司的信用證一直未開來。在此期間,該公司曾開過5張空頭支票欺詐江蘇公司,并和貨運公司串通一氣,在貨物到達港口后,船公司無單放貨,使江蘇公司錢貨兩空。到目前為止,該公司拖欠江蘇公司貨款40多萬美元。
點評:
1.對新客戶資信一定要通過權威機構進行詳細調查,不能憑主觀印象判斷。在沒有掌握其準確資信的情況下不要與其進行信用交易;
2.不能因客戶前幾筆按時付款就放松警惕,盲目采用付款交單、承兌交單等信用方式,給客戶信用應有前提條件和科學依據,對資信實力不足的企業應尋求債權保障;
3.在以前欠款尚未付清之前,不應繼續給客戶信用;蛲V拱l貨,或要求預付全部貨款,或要求其開信用證;
4.客戶作出付款承諾后,應要求其先履行一部分以表誠意,并嚴格督促其履行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