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將換發國際船舶代理證
2008-4-22 9:51:00 來源:大公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交通運輸部有鑒于《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資格登記證》有效期至今年6月30日到期,特發出通知,委托中國船舶代理協會及無船承運人協會協助辦理換證工作。換發《登記證》不收取任何費用。逾期未申請換發的,視為自動放棄經營資格,不得繼續經營國際船舶代理業務。 截至去年年底,依法取得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資格的企業已超過1700家,其中多數企業的《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資格登記證》有效期截至今年年中,需要辦理換發《登記證》手續。
為做好換發《登記證》工作,根據《國際海運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
申請人可在“中國船代協會”網站(www.casa.org.cn)進行網上備案登記,在網上填報相關資料,并獲取網上備案編號。申請人將網上填報的數據自行打印,經公司負責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印章后,于5月16日前報送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對申請人報送的材料提出審核意見后,于5月23日前統一報送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將依據《國際海運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企業予以換發新的《登記證》。
交通運輸部將把審核結果在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www.moc.gov.cn)以及中國船代協會網站予以公布。新的《登記證》由中國船代協會寄送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由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分發到相關的國際船舶代理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