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力向粵高院上訴馬士基
2009-3-12 10:3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2006年深圳市鐵力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因馬士基在中國地區強制收取的「設備操作管理費」30元將其告上法庭,今年1月20日,廣州海事法院終于做出一審判決,裁定此案不屬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今天,深圳鐵力公司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從深圳拖車協會了解到,此判決在拖車行業內引起軒然大波,業內人士紛紛要求上訴以維護行業權益。拖車協會負責人表示,「設備操作管理」屬于集裝箱碼頭作業的組成部分,馬士基利用其在產業鏈中的優勢柯斷地位,向承擔集裝箱陸路運輸任務的集裝箱運輸企業收取管理費用是極其不合理的,增加了國內產品的物流成本,降低了國內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這是對中國貨主、貨代、集裝箱運輸企業的歧視性做法。在提起訴訟到等待判決的這三年時間內,馬士基又利用「設備操作管理費」的名義向國內拖車運輸企業掠走幾億元,拖車行業絕對不會向馬士基妥協,他們將斗爭到底。
廣東國欣律師事務所林冰律師認為,鐵力訴馬士基一案應屬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范圍,一審判決并無根據。他解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它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沟摲ú]有直接規定哪里些不屬于法院的受理范圍,通常情況下一般民事爭議都屬于可訴民事爭議,除法律和司法解釋有特別規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