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方稱東星航空“沒有重整可能”不符事實
2009-6-26 0:3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東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 簡稱“東星航空”)重整投資方——宇界實業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向網易財經表示,重整方案最大程度考慮的債權人的利益,將彌補債權人的損失!八^的管理人”稱東星航空沒有重整的可能性,并不符合事實,最終還要看債權人的選擇。 22日,已經進入破產程序的東星航空股東——東星國旅宣布向法院遞交了東星航空破產重整申請書,稱戰略投資者--宇界實業將注資5億對東星航空進行重整,承諾初期償債率不低于10%。23日晚上10點,武漢市各家報紙收到武漢市市委宣傳部的一份新聞通稿,稱東星航空破產的“管理人”認為“東星已經沒有重整可能”,其9架飛機已經有6架由債權人收回,停航后航線資源已經不存在,剩下的東星就是一堆負債。
“晚上10點左右,宣傳部一位領導說給我發了個稿子讓查收下,之后還發了短信提醒!蔽錆h某都市報跑政府口的記者告訴網易財經,“因為武漢的媒體已經不允許報道此事,我還專門問了問編輯,這個稿子能不能發。編輯說事情本身重大,又是宣傳部發的,可以發!
這份新聞稿提到:根據武漢眾環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東星航空公司2009年3月31日審計后的資產總額為:42705.77萬元,負債總額為100698.71萬元;凈資產為:-57992.93萬元。
該“管理人”特別指出,上海國浩律師集團在沒有得到合法授權的情況下,召開新聞發布會、遞交重整申請缺乏正當性、合法性,“已要求該集團立即糾正,并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稱“在已失去基本重整條件的情況下,繼續炒作重整一事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也是對正在進行的破產清算的一種干擾”。
宇界實業聘請的法律顧問、國浩律師集團律師吳越表示,申請重整、發布消息沒有什么“合法性”問題,“批準不批準申請,我們聽法院的;接受不接受償還計劃,還要看債權人的意思!眳窃奖硎,在整個破產重整或者清算過程中,起決定作用的應該是債權人和債權人大會,F在法院指定的作為債權人代表的管理人,是之前成立的“清算小組”,包括武漢交通委、法制辦等政府部門。
國泰君安謝良寧向網易財經表示,國泰君安作為宇界實業的財務顧問,主要在確定進入重整程序后,跟債權人聯絡,溝通償還、換股問題,如果法院沒有批準重整申請,一切都是徒勞。謝良寧說:“我相信進行重整對于債權人是有利的,現在承諾的初期償債率為10%,最后肯定要高于這個數字,如果進行破產清算,債權人肯定得不到這么多!
最初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的通用電氣商業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等6家境外債權人實際上都是通用電氣的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通用電氣中國公司新聞發言人李國威曾向媒體表示,若有其他方式可選,當然不希望東星航空走上破產的道路。
“雖然現在外界都懷疑宇界實業的實力和資金是否充足,而且懷疑東星航空重新盈利的可能性,但是既然有人愿意出錢按比例償付債務,債權人應該會慎重考慮得失。從目前情況來看,如果破產清算,各債權人所獲清償已經很少了!币晃黄飘a法專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