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改革不能犧牲民營快遞
2009-9-8 11:1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決定民營快遞公司命脈的新《郵政法》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但有報道顯示,截至目前,郵政專營范圍等配套法規仍然尚未確定。恰因此,關于留給民營企業的“蛋糕”還能剩下多少、公眾是否會為郵政“普遍服務”而支付更高的代價等問題備受市場關注。
事實上,民營快遞公司自誕生之日起就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根據現行1986年版《郵政法》的規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講,民營快遞公司業務本身未必合法。但從市場反應看,以低價為優勢的民營快遞公司已經受到了市場的認可與接納。不僅一大批民營快遞公司得以迅速發展壯大,而且還讓一向“朝南坐”的郵政快遞悄然發生了改變。比如,以前一律要到郵局領取的包裹,現在會直接送到家門口,而郵局也開始提供EM S上門取件服務等。
然而,即將實施的新《郵政法》卻有可能讓民營快遞公司徹底退出市場。即便從目前最寬松的方案看,同城快遞50克以下和異地快遞100克以下將均屬于郵政專營范圍。而統計顯示,目前民營快遞企業主要以100克以下快件為主,其中同城快遞中50克以下占50%以上,異地快遞業務中100克以下的占比為30%-50%。
國有郵政部門認為,之所以要設定郵政專營范圍,是要以利潤高的業務補貼其普遍服務的虧損。這一觀點雖然言之成理,但是缺乏可供實際操作的依據。比如,普遍服務的各項成本當如何考量,是否有合理降低的空間,專營范圍制定的標準是什么等等,市場至今無法獲得充分的信息。特別需要提及的是,這種以專營業務利潤補貼普遍服務的想法,其實與世界郵政業務的發展方向并不相符合。
近年來,萬國郵聯積極推動著世界郵政改革進程,它的主導思路是鼓勵競爭,鼓勵郵政企業和非郵政企業合作。在萬國郵聯的文件中,從來沒有把EM S快遞服務和普遍服務放在同一個章程。這說明,在郵政體系內部,普遍服務與其它業務之間當設立一道防火墻。從國際上看,郵政普遍服務被視為公益屬性,其運作主要是依靠財政支持;而對于其他郵政業務,適度的競爭與合作模式已逐漸被認可。在美國,《郵政法》明確要求財政部為其郵政建立一項沒有年度限制的滾動基金———“郵政基金”,用于支付郵政普遍服務等費用。與此同時,美國郵政企業也與非郵政戰略合作伙伴之間建立了良好的競爭式合作關系,共同拓展快遞等深層次服務。美國早在1978年就開放了私人快遞業務。據了解,目前在美國的快遞市場中,國有郵政占到快遞市場總額的10%左右,而聯邦快遞和U PS等大型民營快遞企業則大約占據美國國內市場的80%,還有10%左右的市場份額被各地一些區域性中小型快遞企業所擁有,最終在美國快遞市場上形成了較為合理的競爭與合作共贏的市場局面。
以此而論,郵政企業與民營快遞企業之間除了競爭還應有合作關系。郵政企業的發展壯大與適度市場競爭并不相悖,關鍵是要清晰界定業務的屬性,并分別對待。唯有如此,當前民營快遞與郵政企業的對立情緒才會消弭。當前,解決我國郵政領域矛盾的關鍵在于,明確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虧損的合理規模,并給予全額的財政資金補償,而絕非利用既有的行政壟斷地位去干預市場競爭。
遺憾的是,雖然伴隨著國家郵政管理局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的相繼成立,我國郵政體系已在形式上實現了政企分開,但是兩者間的利益紐帶卻并未完全割裂,進而讓郵政企業滋生了借行政影響力來壟斷市場的利益沖動。民營快遞公司的建議被擱置,郵政專營范圍劃分的一些利益傾斜特征則較為明顯,而關于普遍服務業務補貼資金的來源至今沒有得到明確。
郵政專營范圍的提出及其隨意擴大化在提醒著相關的調控部門,郵政領域形式上的政企分開只是改革第一步,郵政改革滯后不能以犧牲民營企業利益為代價。如何真正劃分清楚行政與市場的邊界,相關的考驗仍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