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開航班審批標準
2010-10-2 10:25: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新聞焦點:今年冬季和明年春季,中國民用航空局將向各地區民航管理局下放大部分的國內航線航班核準權限。
9月27日,民航局公布了《關于印發2010/11年冬春航季國內航線經營許可和航班評審規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規定,相關地區民航管理局將全面負責京、滬、穗三大城市四個機場之外的區內航線經營許可和核準管理。同時,適當增加省會城市機場與京、滬、穗三大城市機場間的航班量。不過,最掙錢的京、滬、穗大三角航線間的航班量并沒有放開,還是處于嚴格控制中。
民航局還進一步細化了各航空公司新進入航線和增加班次的管理,其要求:新進入已有其他公司經營航線的公司原則上每周最多安排14個航班,增加同一航線的班次量每周最多14班。
對于注明開航日期起60日內未安排航班計劃的,撤銷航線經營許可核準和登記,且兩年內不再受理該航線或相關航段的航線經營許可以及登記申請。 (喻春來)
本報快評:最近一年,民航局一直比較重視航班時刻審批和管理方面的改進,特別是在民航業航權時刻審批方面的調查不斷升級后,民航管理部門加大了對航權審批制度的改革。這在《通知》中也有所體現。如,航空公司在獲得新航線經營許可后,未按規定日期開航的;因公司自身原因上年同航季和上個航季航班計劃執行率均不足50%的,給予了“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撤/注銷其航線經營許可”和“撤銷‘國內航線經營許可核準書’,且兩年內不再受理該航線或相關航段的航線經營許可申請”的處罰。
而且《通知》是首次被相關管理機構首次詳細公開審批標準,希望通過航線審批過程透明化和公開化,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管,盡可能避免尋租行為和腐敗案件的發生。但是我國的航權和航班時刻還屬稀缺資源,特別是在京、滬、穗等熱點地區更是“僧多粥少”,很難避免尋租行為的發生。加強監管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改變國內軍用空域和民用空域構成比例不合理的現狀,增加民用空域比重。這才是治本之策。(隋秀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