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國際航線免征營業稅
2010-5-13 1:08: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隋秀勇
5月5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國際運輸勞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0]8號)。該份通知稱,自2010年1月1日起,對我國境內單位或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勞務免征營業稅。
所謂國際運輸是指,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以及在境外發生載運旅客或者貨物的行為。《通知》要求,2010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應予免征的營業稅稅額在納稅人以后的應納營業稅稅額中抵減或者予以退稅。也就是說,從事國際客貨運輸的企業,在國際航線獲得的收入可免征營業稅。
業內人士分析,上述文件主要用意是,以免征營業稅的方式支持國內航企發展國際客貨運輸,進而降低旅客出入境和貨物進出口的成本,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航企被減免的稅收一部分將轉化為企業的利潤,另一部分則為其降低客貨運價格提供了空間。
對于正在向國際市場進軍的本土航空公司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國航在 《通知》發布當晚就發布公告稱,以公司2009年度實際發生的國際和地區航線運輸收入 (不含燃油附加費收入)為基礎,按照綜合稅率約3.21%(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估算,此項政策將使本公司2009年度營業稅金及附加支出減少約5.49億元。按此方法計算,此項政策將使南航2009年度營業稅金及附加支出減少約1.13億元。東航的這一數字為1.71億元。
在金融危機的期間,為幫助航空公司降低運營成本,政府也采取了一些財政方面的政策。2008年底,民航局宣布免收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上半年的民航建設基金,總共返還航空公司累計40億元。2009年初,財政部又發布通知,對航空公司經批準收取的燃油附加費免征營業稅,又為航空公司節省約25億元成本。實施時限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但有分析人士指出,相比于航空公司一年的收入和成本,此次國際航線的收入免征營業稅的數額并不大,對航空公司的業績提升作用有限。要想提高國際航線的競爭力,還有待于航空公司自身網絡和服務的加強。
而曾多次呼吁為航空公司減負的春秋航空董事長王正華則認為,較高的稅收負擔使得國內航空企業難以與外航平等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