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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天氣“飛不了”退機票還收手續費?

2011-12-27 23:5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預訂了往返機票,但因天氣原因飛不了,去程票全額返還,返程票卻要收20%的手續費。購票人覺得不合理,一紙訴訟將代售點及航空公司告上法庭。

  市民劉海波介紹,2009年11月11日,他在沈陽桃仙國際機場鞍山售票處預訂了沈陽—青島的往返機票,并付了購票款,去程730元,返程390元。11月12日,他提前到達桃仙機場,換取了登機牌候機。但是當晚我國東北、華北及許多地區突降大雪,機場通知部分航班取消,其中就包括劉海波將乘坐的航班。該航班由廈門航空公司承運,該公司工作人員為劉海波出具了退票說明,分別標注在兩張機票上。

  11月13日上午,劉海波來到鞍山售票處辦理退款手續。廈航的機票退票辦理得很順利,售票處退回了全額票款。劉海波提出要退返程票,鞍山售票處同意,但關于退票款,鞍山售票處答復:經與返程航班承運人溝通,不同意全額退票,如果退票,按該公司規定收取票款20%的手續費。

  但是,劉海波認為,因天氣原因導致他不能如期出行,回程也沒有保障,他提出退票是出于客觀原因,并非他的責任。雙方承運關系解除后,應全額退票。因此,他一紙訴訟將沈陽桃仙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售票處、往程承運公司告到了鞍山市鐵東區法院。

  2011年12月12日,劉海波簽署和解協議,撤回訴訟,航空公司退還全額購票款390元,支付他因本案發生的交通費用80元、郵寄費用及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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