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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系列(五)反壟斷現狀之美國

2011-6-12 1:0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自《1916年航運法》以來,美國管理班輪公會已經有很多個年頭。它是第一個廢除定價性質公會的國家,通過了《1984年航運法》,雖然它仍保留了運價協議組織。   雖然傳統的班輪公會已經被廢除,但仍時常有進一步的改革以限制船公司通過運價協議而享受的豁免權。最近一次就是去年美國民主黨議員James Oberstar提議引進的法案。
  該法案旨在終止船公司間討論協議,比如泛太平洋穩定協議,從美國反壟斷法中獲得的豁免權,修正了1998年生效的《美國航運改革法》。
  該法案還反映了貨主對集裝箱短缺的抱怨,船公司撤出運力,推高運價,在貨量恢復時,一些貨物甚至被甩箱。
  最終,該法案并未晉升為法律,但仍是對終結船公司保留豁免權的支持,而且一部相似的提案很有可能再次被提出。
  像在歐洲一樣,船公司辯稱廢除船公司間運價討論協議反壟斷豁免權將導致運價更大的波動、更低的可預測性和更不穩定的市場。
  船公司還指出法案的規則比歐盟的法規更嚴,前者實際上終結了在歐洲仍享有豁免權的聯營體體系。
  該立法草案中還包括了由聯邦海事委員會主席李丁斯基提出的修正,包括了合同爭端仲裁、禁止不公平的船公司行為、更多的合同過程監管。在此之前,聯邦海事委員會曾對運力不足以及有關服務合同的問題展開過調查。
  值得玩味的是,一些船公司建言他們樂意看到美國停止備案的要求,即使這意味著這會侵害他們的反壟斷豁免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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