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快遞18部手機途中丟失 因沒保價僅獲賠50元
2013-9-18 11:19:00 來源:重慶商報 編輯:56885 關(guān)注度:摘要:... ...
市民陳某稱,他從綦江快遞了18部手機到主城區(qū),卻未對手機保價。事后,手機在途中丟了。這個損失咋賠呢?昨日,記者從綦江區(qū)法院了解到,最終法院判決這個損失由陳某自己承擔,快遞公司隻賠償5倍運費。
陳某稱,他近日委托了某快遞公司,運送18部手機從綦江到渝中區(qū),運費10元,但未對運輸貨物進行保價。事后,快遞公司告訴陳某貨物丟了。陳某起訴到法院要求快遞公司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快遞公司承運塬告貨物屬實,但陳某未提供其運送的貨物就是手機及手機數(shù)量的証據(jù)。同時,郵寄單背面的快遞服務(wù)協(xié)議載明:“貴重物品的,寄件人可選擇保價,需在保價欄標記。若寄件人未選擇保價,按不超過運費五倍的標準賠償。若面單正面保價欄無任何標記,默認為未保價!弊詈,法院一審判決快遞公司賠償5倍運費即50元。(記者 陳保發(fā))